王中一 作品

第五十二章 廉價出售

方桂仙作了開場白:昨天晚上老頭子又託夢給我了,如今我與兒媳商量後按照老頭子的意願,作出如下的決定,我們決定除了自家留十畝田外,其餘六十畝土地,把送改為廉價出售,價錢嘛十元錢一畝,做滿十年長工的買田三畝,做滿七年八年的買田二畝,做滿五年長工的買地一畝半,以此類推;同時租地的佃農,租滿十年的買一半租田,租滿五年的買三分之一的租田,以此類推;雙方侄男侄女每家買田二畝。有錢者當場付,或回去後拿來付,無錢者可以寫下欠條分期付款,做到曾為我家出過力的都有其田,都有生活保障,買賣雙方立即簽訂買賣協議,雙方及中間人簽字畫押後送官府,由我們繳納契稅後領取蓋有官方大印的你們的實名制紅(田)契,今後誰也奪不走這紅契。

下面嘁嘁低語:甲:土地買白菜價了,只能交個契稅。乙:這是送的翻版。丙:這也叫論功行賞。丁:今後咱們一定不忘主人的大恩大德。戊:出了錢買的田,咱們可以理實氣壯接受了。己:田契上是咱們自己的名字了,絕不會有後遺症了,今後誰也奪不走。

接著潘偉珍還宣佈:購田前大家還要寫下一份保證書,所買田地今後十年之內不得敗家出售,只能自己耕種或傳給小輩耕種,若賣者罰款三百倍,交於鄉政府。這裡有紙和筆,會寫的自己寫,不會寫的請寫字先生代寫,寫好後簽上名按上手印。

人人都寫了決不敗田的保證書,一式三份,自己留一份,一份交與潘偉珍另一份交於鄉政府存擋。

潘偉珍拿出老田契要燒。一位長工跳出來說:慢!

潘偉珍一驚沒有點火,抬起頭來說:“這老的田契燒掉了,新簽訂的田契才有效啊!”那位長工說:“少奶奶,三年後你是要填黃泥膀的,再說小少爺在你肚中一天天長大,應該多給他們留些家產!自家留十畝田是不夠的。”

潘偉珍鏗鏘有力說:看中家產的人來填黃泥膀我不稀罕,再說給小少爺多留家產是害他,他如果有出息就不會稀罕家產,他如果無出息,多留家產害處更大。再說家產也不是好東西,日本鬼子正在磨刀霍霍掠奪,咱們也不會與侵略者沆瀣一氣,樹大招風,只能輕車簡從,少留家產。再說家有十畝田已經是中等人家了,我們遭遇了這樣大的劫難,作箇中等人家也已知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