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0章 要不試試

 瘋狂。 

 徹底瘋狂。 

 今雨看到合同裡的內容的時候,整個人都快要瘋掉了。 

 合同的樣子很普通。 

 是一份制式的勞動合同,看樣子就是從官方文書網站那邊下載下來的。 

 裡面一切內容也都沒有問題。 

 畢竟今雨本來就是法務,對於這些東西還是很瞭解的。 

 而讓今雨驚訝的第一件事就是勞動合同上寫的薪資。 

 上面赫然寫著試用期三個月,轉正後年薪七十二萬,也就是一個月六萬,而且這還只是工資部分,不包括獎金。 

 她現在作為一個上市公司的法務,年薪加上獎金大概也就是是將近三十萬,作為剛畢業三年的年輕人。 

 將近三十萬的年薪應該算得上是精英層級了,或者說,就算是三四十歲工作了十幾年的,也挺難達到這個水平。 

 她確實是知道計算機行業的從業者薪水普遍都還不錯,但沒想到能不錯到這種程度。 

 這年薪也忒高了吧! 

 她在遊戲界中的地位,頂多算得上是一個小學生。 

 在她的印象裡,就算是正兒八經的top2學府出來的相關專業畢業生也不太可能拿到這個年薪,除非在學校的時候,就已經是行業大佬了。 

 而更讓她震驚的是,除了勞動合同外的另一個附加條例。 

 上面赫然寫著另外一個條件合同。 

 林智在上面寫著,在今雨入職之後,根據其策劃案,只要能通過審核,公司可以提供最少五千萬的開發資金。 

 作品獲得利潤的15%將作為獎金分給她領導的項目組。 

 而她還可以再單獨分10%。 

 這條件可就太厚實了。 

 要曉得,她的作品雖然下載人數很多,還拿了審查大賽的第二名。 

 但那遊戲體量不大,現在下載量大,完全是因為全免費。 

 如果想收費,她這個遊戲還得花錢做很多事,之前美工和ui就得好好設計一下。 

 而她很可惜,藝術細胞為零,如此一來,還得花錢找人設計。 

 扣除稅收,代工和分發費用,她能到手的錢也多不到哪裡去。 

 但林智給出的條件,一下就甩出至少五千萬,今雨看著都起雞皮疙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