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0章 要不試試
瘋狂。
徹底瘋狂。
今雨看到合同裡的內容的時候,整個人都快要瘋掉了。
合同的樣子很普通。
是一份制式的勞動合同,看樣子就是從官方文書網站那邊下載下來的。
裡面一切內容也都沒有問題。
畢竟今雨本來就是法務,對於這些東西還是很瞭解的。
而讓今雨驚訝的第一件事就是勞動合同上寫的薪資。
上面赫然寫著試用期三個月,轉正後年薪七十二萬,也就是一個月六萬,而且這還只是工資部分,不包括獎金。
她現在作為一個上市公司的法務,年薪加上獎金大概也就是是將近三十萬,作為剛畢業三年的年輕人。
將近三十萬的年薪應該算得上是精英層級了,或者說,就算是三四十歲工作了十幾年的,也挺難達到這個水平。
她確實是知道計算機行業的從業者薪水普遍都還不錯,但沒想到能不錯到這種程度。
這年薪也忒高了吧!
她在遊戲界中的地位,頂多算得上是一個小學生。
在她的印象裡,就算是正兒八經的top2學府出來的相關專業畢業生也不太可能拿到這個年薪,除非在學校的時候,就已經是行業大佬了。
而更讓她震驚的是,除了勞動合同外的另一個附加條例。
上面赫然寫著另外一個條件合同。
林智在上面寫著,在今雨入職之後,根據其策劃案,只要能通過審核,公司可以提供最少五千萬的開發資金。
作品獲得利潤的15%將作為獎金分給她領導的項目組。
而她還可以再單獨分10%。
這條件可就太厚實了。
要曉得,她的作品雖然下載人數很多,還拿了審查大賽的第二名。
但那遊戲體量不大,現在下載量大,完全是因為全免費。
如果想收費,她這個遊戲還得花錢做很多事,之前美工和ui就得好好設計一下。
而她很可惜,藝術細胞為零,如此一來,還得花錢找人設計。
扣除稅收,代工和分發費用,她能到手的錢也多不到哪裡去。
但林智給出的條件,一下就甩出至少五千萬,今雨看著都起雞皮疙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