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半川 作品

第49章 園區生存規則

 “因為你不花有人會幫你花。”

 我有些疑惑了。

 阿麗繼續解釋著。

 “當然了除非你自己偷偷將錢給藏起來,藏到一個沒人知道的地方,不過根本做不到,因為園區宿舍每週都會進行大搜查,如果被阿浪童哥他們發現誰有錢沒花的話就會立即給他安排一些莫名其有的罪名,然後進行罰款,罰款的金額剛好就是他們在宿舍翻找到的金額,不多一分也不會少一分。”

 “說白了就是故意,這也就應了那句:緬北掙錢緬北花,一分別想帶回家。所以當你在園區發工資了第一時間就是消費,全部都花在自己身上買吃的買喝的買用的買什麼都行。”

 之後阿麗又跟我喋喋不休的講述了大半天,以至於讓我把園區內的規則和那些所謂的等級有了大致的瞭解。

 上面講的那些有基礎任務的都是被騙來的,這些人如果完不成業績等著他們的就是一頓皮肉之苦,使得他們在各種暴力下被迫簽下一張張鉅額罰單,然後像一個上了發條的永動機一樣,拼命地為園區掙錢。

 除了這部分人之外還有熟人介紹來的,對於這些人一般不會有任務要求,不過有時候業績差的時候會對他們進行逼單,也是為了增加增加創收,就算他們完不成,也不會捱打。

 當然完成了肯定是有獎勵的,而且獎勵十分豐厚。

 再者就是一些花錢買來的,這類人最慘也最苦。

 這些被買來的呢,一到地方迎接他們的便是一頓暴力輸出,直到將他們打得站不起來的時候,也徹底打服了以後,便開始讓他們繳納贖金,聲稱交了贖金便可以回去。

 由於剛經歷了一頓收拾後,所以在園區方面提出繳納贖金便可以放人的時候,那些為了能夠不再捱打的人便會絞盡腦汁搞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