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三覺 作品

第10章 槍在手跟我走!

 破敗的小院裡,十幾個年輕人聚在一起。 

 大的約有二十來歲,小的也就十四五歲的模樣,他們或坐或站,待在小院的各個角落,每個人的臉上都有一絲隱隱的擔憂又混雜著點點的興奮。 

 李大山光著膀子,露出胸口一頭張牙舞爪的下山貓,扯著脖子激情豪邁的吼叫:“兄弟們,我熟讀兵書,深諳兵法,一會聽我的口令,一擁而上趁其不備,砍死李二狗。” 

 年輕人頓時一陣嗷嗷亂叫,就像是吃了那啥的那啥…… 

 李大山抬手止住眾人的議論,今天來的這十幾號人,只有五六人是自己手下的老手,剩下的都是新加入的,還沒見識過這種大規模的地痞流氓混戰。 

 “大家都不用害怕,只要咱們打贏了,李二狗的地盤就是咱們的了,有了李二狗的地盤,這秦淮河就是咱們的了,以後大家每個月能拿到手的銅錢起碼能翻上一番。有了這秦淮河,咱們再收一些小弟,咱們也就算是在這南京城紮下了根,將來咱們還要接著發展,不僅僅是這秦淮河,還要把地盤打到城北,佔領城南,到時候整個南京城都是咱們的,哥幾個想想,這能收多少保護費啊,到時候你們每一個人,都由自己的地盤,每個人都能帶上三五十個小弟,娶七八個小妾,想喝酒就喝酒,想吃肉就吃肉,想睡教坊司的花魁,就睡教坊司的花魁,各位兄弟,那才是咱們該過的日子啊!” 

 一群年輕的小夥子們聽得哈哈大笑著,眼中射出貪婪的光芒,如同一隻只等待獵食的野獸一般。 

 門外的方靜之聽得一陣目瞪口呆,李大山這小子,完全就是無師自通啊,這畫大餅的本領,時不時被民族企業家們培訓過,這畫的也太好了。 

 不過,我喜歡啊! 

 少年人,正熱血,本就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年紀,也是最好忽悠的年紀。 

 只要好好的給他們灌輸一下理想與抱負,絕對的大明新時代有為青年啊。 

 曾經,方靜之就在筆乎上看過一個提問。 

 為什麼上個世紀,走在時代變革前沿的總是年輕人而不是中年人。 

 答案是,因為中年人早已經被社會毒打的頭破血流,看透了這個社會的本質,而年輕人熱血,只需要談談理想與抱負,他們就會熱血上頭,豁出命去跟你幹,最終,忽悠這群年輕人的聰明人得到了權力與財富,而這群熱血的年輕人又變成了那些曾經的中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