鑰匙孔 作品

第137章 美好的世界

 我叫阿爾斯蘭。 

 儘管這個名字有著雄獅的寓意,但我的一生卻如野狗一般。 

 受盡白眼。 

 而這一切都來自那個男人,我的父親阿勒坦。 

 或者是,我的大哥。 

 草原上的嚴寒冬季,狼群會把最虛弱的幼崽扔掉,免得浪費奶水,這個道理用到草原人身上也是一樣的。 

 當然,你不會像幼崽一樣被扔掉自生自滅,不過你也就僅僅是活著而已,一個健全的人該有的一切,你都不會有。 

 特別是,當你的家庭是一個黃金家庭,還是成吉思汗後裔的時候。 

 虛弱無力的人得不到任何資源和尊重。 

 如果你能忍受一輩子的白眼,那就另當別論了。 

 六歲那年,我學會了騎馬,草原上不會騎馬和殘廢無異,那日我正興高采烈的騎著高背灰馬,小短腿甚至夠不到馬蹬。 

 我很高興,來到了父親面前,跟任何一個孩子一樣希望得到肯定和誇獎。 

 但我得到的是,大哥四歲就學會了騎馬的冷言冰語。 

 我當然沒有傷心。 

 後來,九歲那年我就可以拉開重弓,擊中五十步之外的靶心。 

 在同齡人之中,我這算是天賦異稟了。 

 當時六歲的三弟也跟著我學,我告訴他,等他到了九歲也能和我一樣厲害。 

 可他說的是,“大哥在六歲已經能打鳥了,我要做也要做跟大哥一樣厲害的人,你一般般。” 

 我當然沒有傷心。 

 後來,十二歲時,父親讓我可以選一個女孩作為未來的妻子。 

 別驚訝,草原上十幾歲的夫妻很常見。 

 因為大多數人三十多歲就死了,傳宗接代就越早越好。 

 我看中了一個臉臉蛋胖胖的,紅紅的姑娘。 

 父親告訴我,臉圓腰粗的姑娘有福氣。 

 新婚之日,我應該是理所當然的主角,所有人都應該圍著我轉的。 

 可是那日,大哥的孩子也出生了。 

 父親放下手中的羊腿,立刻站了起來,準備去大哥那邊。 

 母親更是把本來準備送給我們的別斯克(搖籃)順手帶去大哥家了,即便那邊已經有了別斯克。 

 我又一次不出意外的成為了配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