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貪 作品
第310章 《超常者國際管理條例》
“.以聯合國名義正式公佈的——《超常者國際管理條例。條例中詳細地約定了經過眾多國家共同決議通過的全球超常者的管理辦法,目的就是特別針對超常者這種“特殊人群”的管轄方式和對其犯罪的處罰措施”
高檔轎車中,收音機正在播放著新聞。
宗介無聊的支著手靠在窗戶邊上,他的旁邊,小同桌正依戀地貼著他。
前方,老管家淡然地駕駛著車子,聽到新聞之後沉吟了一下,說:“預料之中,各國應該早已經商量好了這個關於超常者的監管辦法了,抓住現在輿論最激烈的時候公佈出來,既能夠震懾部分蠢蠢欲動的超常者,又能夠大幅度安撫民眾的擔憂。”
“沒錯,這個條例目前看起來對超常者的要求相當嚴格。”
宗介接過話題。
這次公佈的超常者管理條例,簡單來說,有點類似於“交通法”。
怎麼說呢——就是超常者因為具備遠高於普通人的武力,相當於交通規則中“開車”的那一部分人,那麼,在同等路況的情況下,機動車是要讓行人的。
類比到這個《條例中,意味著在日常活動中,“超常者”必須要讓著點“普通人”。
舉個例子——正常人遭受別人主動傷害,還手反擊的情況下即使致人死傷,有很大概率屬於“正當防衛”,頂多了就是防衛過當。
而如果是“超常者”和普通人起了衝突,是默認其處於“優勢”的,如果不是有確鑿的證據證明普通人先動手,並且使用強殺傷性武器的話,那麼一旦超常者致人死傷,是不存在“正當防衛”的說法的,大概率就是“故意殺人”。
當然,這不代表超常者就必須忍耐普通人的“挑釁或者辱罵”,如果真的發生了這種事,只要留著手,讓挑釁者陷入嬰兒般的睡眠就夠了。
正常情況下也不會有普通人敢去主動惹怒超常者。
就像不會有人因為路怒症去馬路上別泥頭車——二愣子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