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劉海中賠錢
“好了,既然你們三人都承認撬開李偉的房子,搬李偉的東西,你們該怎麼賠償李偉的損失?
至於易中海,等他來了我再找他。”
王主任煩透了賈張氏,當即把賈張氏喝止住,想快點把事情結束,要不然當著外人的面丟臉丟大了。
說到賠償,三人都是一陣肉痛。
賈張氏立馬跳出來叫道:“賠償李偉的損失?他損失什麼了?他把我的臉打成這樣,我還沒向他要醫藥費呢?”
“不賠償行啊,那就去治安所立案,讓治安員按照法律規定該怎麼判就怎麼判?
如果真要我出錢,我認了。
哼,但是你們要受到什麼樣的處罰,這就很難說了。”
李偉毫不讓步,當即表明態度。
要敢不賠償,那就去治安所法辦。
按這種情況,私自敲開門鎖拿東西,去了治安所他們三人鐵定沒好果子吃。
但李偉最多隻是彌補一下損失,得不到太多的賠償。
他更傾向於私了,利用他們三人不想去治安所的軟肋,儘可能多地要賠償。
懲治這些人不是主要目的,最大化自己的利益才是最終目標。
留著這些人,以後隨時還能掌摑幾下,為自己漲點掌摑值,換取更多的技能傍身才是正道。
大懲惡人,不能為自己謀求什麼利益;
小懲惡人,為自己謀求更大的利益;
在自己沒發展壯大之前,誰都會選擇後者。
李偉自詡不是聖人也不是衛道士,為此,李偉只想要更多的賠償。
賈張氏雖然撒潑不講理,但被王主任這麼一吼,馬上不說話了,只是等二大爺和三大爺開口。
劉海中考慮到聶主任和郭主任在這裡,必須要好好表現,事情已經做錯了,就擺正好認錯的態度。
只要態度端正,也能給領導留個好印象。
“我賠。”
二話不說從口袋摸出一沓錢,還沒開始數就被李偉搶了過去,急的叫道:“嘿,李偉,你幹嘛啊?”
劉海中準備給個五塊錢就算了事,沒想到李偉居然把錢都搶去了。
那一沓錢可有三十五塊,不小的數目。
“這錢就算賠我的,二大爺的事就不計較了。”
李偉估摸著這沓錢有三十多塊,數都沒數就揣進口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