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襲輕衣 作品

第89章 兵法實踐有門道,得人聚勢立規矩

 俗話說:秀才造反,三年不成;將軍舉義,一念即行。究其原因,將軍擁有強大的武力,可以做到令行禁止。 

 也就是說將軍有心做事,只需要有那麼一個念頭,然後再下達一道命令就可以了。 

 至於秀才想要做事,先得起念頭,再尋找志同道合的人集聚力量,最後還需要把人訓練成軍伍。這其中但凡某個環節出了錯,造反之事就不了了之了。 

 故而歷朝歷代的動亂,最開始都是最底層的百姓一時衝動,邁出第一步之後就身不由己了。 

 故而用兵之要,又在於震懾蠢蠢欲動之人,從而保全一方平安。戰爭不是目的,約束所有人遵守規則才是唯一的使命。 

 只要還有利益紛爭,戰爭就不會消亡,兵法謀略就會有用武之地。敵強我弱,驕敵、疲敵,調虎離山,專攻薄弱。總而言之,所有的一切都是為了創造具有時效性的局部優勢兵力,這就是所謂的創造戰機。 

 兵法謀略,一般來說都是弱勢一方通過使用手段,從而獲得相對優勢,主動出擊改變不利局勢。 

 兵法之要,在於造勢。有了夾縫中求生存的大勢機會之後,就應該抓緊時間聚勢。 

 只要擁有足夠的實力,就可以獲得初步的話語權,從而開始制定規則。隨著勢力的發展壯大,各種規則也會隨之增補完善,儘量緩解內部的矛盾衝突。 

 故而生於憂患,死於安樂。說的就是作為一方勢力,必須要保留一個相對強大的敵人,用來團結內部力量,讓大家願意求同存異,一起對付外來之敵。 

 在這種時候,兵法謀略就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了。協調內部需要策略,針對外敵也需要權衡利弊。處於優勢的時候,怎麼打,打到什麼程度都需要謀略;處於劣勢的時候,怎樣才能不被針對,都需要兵法作為支撐。 

 能夠震懾一方的勢力,不在山河之險,而在賢臣良將。賢臣可梳理內部關係,鞏固勢力;良將可鎮守邊關,亦可主動出擊,震懾敵對勢力。 

 秦子玉繼續寫道:“兵法之要,首重得人,其次地利、其次天時,其次道。有了人,就可以擇地;擁有地利,方可等待天時;待到時機成熟,便可一飛沖天,當勢足夠大的時候,所制定的規則也就成了人間正道。” 

 至於如何制定規則,秦子玉並沒有展開闡述,只是單純的從兵法角度對勢進行了補充論證。 

 兵法的兵是為人,因人成勢;兵法的法是為規則,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人聚在一起成了勢力,利益衝突自然是不可避免的事情。故而規則的存在,就是為了最大限度的保障內部成員之間的利益訴求。 

 兵的存在,是為了維護法的威嚴。這就是秦子玉對兵法的理解,兩者合而為一,才有生存能力。 

 有法而無兵,徒增笑柄而已;有兵而無法,禍起蕭牆之狀。唯有兩者兼具,方可相得益彰。 

 兵法計略,因人而異,因地制宜,因時制宜。契合大道,方可成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