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進出派出所
周警官看著顧曉,有些奇怪的問她:“他們精神有問題嗎?”
顧曉搖了搖頭,說:“應該沒有。昨天晚上吵架的時候還挺精神的,這會兒估計是覺得自己犯了錯誤,擔心受到處罰吧?”
周警官點了點頭,他也覺得有可能。
這幾個人,昨天晚上到了派出所也不說話。
直到今天早上7點,這兩口子才突然追著警員們,不斷絮絮叨叨的說:“我犯法了,我有罪…”
警員一看這情況,只好把他們分別關起來審問。
然後,不等警員們審問,他們就主動把東西都拿了出來,並且,並且對他們做過的事都供認不諱。
周警官是這個派出所的副所長,他覺得案件古怪,於是親自督辦。
原來,趙小菊和李進兩口子跟親戚們炫耀,說他們在京城發了財,買了房子。邀請他們過來做客。
那三個親戚中,兩個是李進的兄弟,一個是趙小菊的弟弟。
他們家裡都很窮,平時也沒有什麼收入。他們聽說哥哥、姐姐發了財,也想著找找門路,於是來到了京城。
趙小菊為了在親戚面前有面子,偷拿了賀明宇和顧曉的錢招待他們,並給了他們每個人五百塊錢。
趙小菊偷拿了顧曉的手錶、一些生活用品,還有賀明宇的衣服等。
招待他們的時候,還說這房子是他們自己的。
直到賀明宇帶顧曉回了家,他們才不得不跟親戚們承認,這房子不是他們的。並且讓親戚們趕緊躲了起來。
他們本來以為,賀明宇和顧曉都很忙,回家都是提前打招呼。到時候再忽悠親戚們,去招待所住也來得及。
沒成想,賀明宇和顧曉沒跟他們說,就提前回了家。
周警官問顧曉:“你打算公了,還是私了?”
顧曉看了看趙小菊,她已經不復當時的囂張。
於是,她跟周警官說:“他們出來討生活不容易,主要是好面子惹的禍。如果他們把錢和東西都賠了就算了吧?”
周警官點點頭,說:“考慮到他們認錯態度良好,你們失主也願意諒解的情況下。那這次就先警告,再出現第二次絕不輕饒。”
接著,周警官又問趙小菊和李進:“你們明白了嗎?”
李進和趙小菊趕緊點頭,說:“明白,明白!我們再也不敢了!謝謝,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