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檔少年時 作品

第二十二章 非常好


                 星期五的中午,張雲起來到紅山弄。

  紅山弄就是初見家住的江川市貧民窟,但今天他來這裡不是找初見,他騎著自行車穿過坑坑窪窪的泥濘巷子土路,在一間類似造假作坊的民房外邊停下,伸手敲了敲門,沒過一會兒,門被拉開半邊,一個叼著煙的平頭青年伸出了脖子,盯著張雲起問:“幹嘛的?”

  張雲起道:“辦證,餘林介紹我來的。”

  平頭青年拉開門,讓張雲起進去談。

  張雲起走進民房,隨便打量了幾眼,屋裡燈光昏暗,到處堆放著造假材料,還有不少別人遺失的身份證,這玩意兒換張照片就能當真的用,就算是到了派出所都認不出來。

  張雲起問:“我想搞個記者證,要多長時間?”

  平頭青年坐在椅子上說:“兩天,你想當哪個單位的記者?”

  “聽你這口氣,可以隨便挑?”

  平頭青年抽著煙說:“只要你想得出,我就搞的出,別說中央電視臺的記者證,聯合國的都行。”

  張雲起道:“低調點,就江川新聞晚報吧。”

  平頭青年說成,然後又問道:“記者證上的名字填啥?”

  張雲起想了想:“用真名吧,鄒杰倫。”

  平頭青年詫異的看了張雲起兩眼:“確定用真名?”

  張雲起說:“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就用真名!”

  平頭青年點頭:“那行,杰倫兄弟,你是餘老闆介紹來的,我也不講價,一口價200塊,交50塊押金,明天再過來取。”

  張雲起樂道:“你這那是看餘老闆的面子?這麼貴,怕不是欺負小孩吧。”

  平頭青年說:“這玩意兒風險高,就這個價。”

  “30塊錢怎樣?”張雲起問。

  平頭青年一臉的鄙視:“那伺候不起,請回吧。”

  張雲起又說:“那我出個良心價,50。”

  平頭青年不耐煩:“100,不行拉倒。”

  張雲起笑著說成交,他給了30塊錢押金,出門騎著自行車沿原路返回。

  經過一條小巷子的時候,

  看到這一幕,張雲起怔了一下,立馬意識到不對,他調轉車頭飈了回去,喊道:“放開那個小女孩!你們這群小兔崽子,幹嘛欺負人!”

  幾個小男孩嚇了一跳,扔了泥巴想跑。

  張雲起已經騎著自行車殺到,伸手把他們當中看起來最大個的小男孩像拎小雞仔一樣給拎了起來,擺著一張兇殘的表情道:“都他媽的給我站住,說,幹嘛欺負人?信不信我揍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