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開斯特 作品

第二百七十一章 隱秘:狂血之災的根源


                 拜倫攤開手掌,伴隨著一道耀眼的電光閃過,從他背後緩緩浮現出了一道極為高大的虛影。

  那是一個面容模糊,卻明顯瞎了一隻右眼的魁梧老者。

  他頭戴黃金牛角盔,身披亮銀戰甲,左右還各有兩隻獵犬和兩隻渡鴉相伴。

  只要對北地灣民的神話稍有了解,就會知道這個極有特點的形象,正是屬於【預言、王權與狂獵之神】沃登!

  當然,這只是古老神話描述中的樣子。

  自從白銀紀元開始,世界上的唯一神就只有【受縛的造物主】,再無人見過那位狂獵之王。

  虛影將手中那根閃爍電光的長槍遞進了拜倫的掌心,長槍瞬間凝實。

  槍桿似乎是某種金色的木質,槍頭則是半透明的藍色晶石,兩面各刻著一串盧恩字符,一面是“獵殺”,一面則是“馴服”。

  拜倫莫名覺得,在自己掌握的一系列超凡學識中,即使從來都沒有學習過盧恩符文,也能一眼便洞知它們的意思。

  “這就是神話中屬於狂獵之神沃登的【必中之槍·岡格尼爾】嗎?”

  這個時候他才有時間查看自己新能力的信息。

  “傳說中,【預言、王權與狂獵之神】沃登的武器叫做必中之槍岡格尼爾,又叫昆古尼爾。

  在終結神話時代的那場末日之戰中,就是由這位神明拿著此槍投出了第一擊。

  冷兵器時期的古代灣民在作戰時,通常會由指揮官先向敵人投擲長槍的習俗就是承襲自此。

  當沃登將此槍擲出時,會發出照亮空際的光輝,地上的人稱之為‘閃電’,另一說法則是‘流星’。

  據古老的神話和史詩記載,對著這把槍發誓的人,他的誓言必將實現。

  這就是當今整個舊大陸凡人都喜歡對著流星許願,並且相信願望一定會實現的由來。

  槍的能力相當單純且強大,就是‘一擲出就一定會命中目標’!

  是一柄百發百中的神槍,可以擊中任何它想擊中的東西,隨後再自動重新回到主人手中。”

  “一面為【馴服之槍】:限定對非人生物使用,在命中目標後會自行進入靈性世界,只有用自身意志將獵物壓服,才能真正收服對方。

  如果被對方強行掙脫或反向壓服,則有可能會導致精神受創。

  馴服的對象越多,負擔越重,請量力而為。”

  拜倫覺得有了這玩意兒,自己【海獵人】的稱號才算是實至名歸。

  只靠著一群始終沒能突破種族極限的脆脆鯊,沒有左右護法,前後帶刀護衛,左牽黃右擎蒼,又怎麼配稱得上一句獵人呢?

  招潮蟹戰力一般,藉助契約海螺也實現不了什麼精密的配合,擔任的主要角色還是運輸大隊長。

  但這杆馴服之槍卻不一樣。

  靠著它完全可以收服真正從屬於自己,可以默契配合的海怪護衛,讓金鹿號戰力翻倍!

  “另一面為【獵殺之槍】:獵人的本命,不限制獵殺對象,可以是類人生物也可以是魔怪或大型生物。

  注入自身在晉升三階後已經質變的靈性輝光,注入越多,威力越強,當完全點亮槍頭時,將觸發無視防禦的百分百擊穿效果!

  注:也可以注入其他外來的靈性物質(嬗變之血、靈魂等)達到同等威力。”

  看到“百分百擊穿”的描述,就連拜倫這個主人都瞳孔一縮。

  這貌似已經有了幾分概念武器的效果。

  而且這種能力還只是來自稱號的技能,不敢想象那一柄真正的岡格尼爾會有多麼強大。

  毫無疑問,如果【必中之槍·岡格尼爾】這種神話時代的神器還存世,那一定會是世界上最強大的零級聖遺物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