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里秋風 作品

第六百四十章 盜亦有道

  蕭風哭笑不得,自從芹哥送給他“婦人之仁”這個評語之後,幾乎誰想起來都拿起來刺兒他一下。

  “那一年啊,夏言還沒出事兒呢,但嚴黨已經權勢熏天了,和夏言的矛盾也日益加深。

  為了養活那些收養的孩子,老拐在善堂照顧,我則出去偷東西。但因為我有幾不偷,所以也不是那麼容易得手。”

  蕭風詫異道:“幾不偷?是哪幾不偷?”

  老道笑道:“鰥寡孤獨不偷,因為都是可憐人;平民百姓不偷,因為都是血汗錢;達官顯貴不偷,因為太危險了。”

  蕭風更加詫異:“前兩個不偷,我還能明白,可以你的手藝,別說達官顯貴了,就是皇宮沒準都能偷一把,危險啥?”

  老道搖搖頭:“不是我危險,是那些孩子危險。達官顯貴一般都請高手看家護院。

  萬一露了相,我雖能逃走,但很可能被追查到善堂,連累了老拐和孩子。”

  蕭風苦笑道:“那你也沒啥可偷的人了。”

  老道點點頭:“目標範圍比較窄,但也不是沒有。吃喝嫖賭四樣裡,我最喜歡偷嫖的。

  因為吃喝是人活著必須要做的,偷了人家吃喝的錢來換吃喝,這事兒其實也挺不合適的。

  賭徒固然可恨,但人家身上揣的沒準就是救命錢,是走投無路了才去賭場搏一把生死的。若是連這個機會都給剝奪了,那是要出人命的。

  只有嫖最特殊,沒啥關係。從沒聽說過誰因為丟了錢,今天嫖不成了,就要死要活的,不至於。”

  蕭風雖然心裡悲傷,但也被老道給逗笑了:“食色性也,對有些人來說,嫖不成比吃不成還難受呢。”

  老道卻沒有笑,他淡淡地說:“我當時也覺得自己偷得心安理得,是劫富濟貧。

  有一天,我盯上了一個書生,我親眼看見他從青樓裡出來,興高采烈,看來昨晚上爽得不得了。

  而且以我的眼力,一眼就發現他身上還有不少金銀,這要是偷下來,足夠孩子們吃上幾年了。

  所以我就一路跟著他。想不到那書生把身上捂得很緊,就像捂著自己的性命似的,連我都難以下手。

  我忍不住又好氣又好笑,一般去青樓嫖宿的人都是很大方的,像他這樣視錢如命的架勢還真少見,當真是把錢都花在刀刃上啊。”

  蕭風點點頭:“這就叫騎自行車去酒吧,該省的省,該花的花。”

  老道和陸炳都愣了一下,不知道自行車是啥,也不知道酒吧是啥,料想大概又是仙界的詞兒,也不深究。

  “偷這種人,一個人是難以下手的,往往都需要有人配合才行。不過我是跑單幫的,所以我就往周圍看是否有同行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