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谷流韻 作品

第210章 劉將軍要拱你家白菜

    姚歡在鄉間一住就是十日。



    但這不是清談的十日,而是務實的十日,滿足了她對小龍蝦養殖創業第一步的所有預期。



    縣裡各項流程走完,租佃系官荒田的契紙,先簽了十畝。



    宋代的“畝”比唐代的“畝”略大,約相當於後世“市畝”的八至九成之間。



    姚歡上輩子所在的公司,因受聘於財政部作農業補貼的審計,她通過實地調研,大約知曉,在蝦稻套養的村子,小龍蝦正常的收成大約是每畝四百斤左右。當然,那是千年後現代化養殖業的水平,目下相對落後和初次嘗試的條件下,姚歡給每畝先定了出產兩百斤的目標。



    小龍蝦若對標的是鯉魚價,按照開封城魚肆中一斤鯉魚一百文來估算,每畝小龍蝦可賣二十貫,十畝是兩百貫。一斤小龍蝦估計十五隻左右,每隻七八文也確實是比較合理的價格。



    水稻在京畿的氣候條件下,與江南畝產二至三石的好收成不可相提並論,每畝的預期出產是一石谷,也就是五斗米(五十市斤),去掉“公田對半分”的租賦,留下的二十五斤米去賣也不過一貫不到,還不如分給僱來種田養蝦的每戶流民吃掉算了。所以水稻基本不指望收益。這和後世的農業很像,種糧賺不了錢。



    又因為是混合型種桑,情況就比較複雜,郭縣丞敬姚歡有幾分膽氣,著意幫她,便說服劉知縣,將桑稅按照“田畝”而不是“桑地”核算,每畝納絹一匹的標準,換算成絹的市價就是每畝要交一貫。姚歡對於桑葉收成沒有什麼概念,她的算賬方式是,桑樹成活、葉子能賣給開封縣的養蠶戶,當然最好,但假設桑樹沒有存活,一貫桑稅就是每畝的硬成本。十畝為十貫。



    再一個成本是,僱傭流民。比照朝廷招納流民入廂軍的標準,每戶每月五百文,錢大郎所領的六七戶流民,每年就是四十貫左右的工錢。



    兩百貫減去十貫、再減去四十貫,餘一百五十貫。



    縣裡給的貸款購買桑苗、稻種、農具,秋後要加上利息償還,一百五十貫也還是有盈餘的——這還是在不免租米和桑稅的情況下。



    到了明年,能不必再貸款,就更好。



    如此一算,姚歡心裡沒有那麼惴惴了。



    畢竟竹林街還有個飯店,目前經營良好。



    城市商業和郊區農業兩條腿走路,轉圜的餘地大些。



    至於將自己這大半年來的四五十貫積蓄,其中還包括邵清討來的壓箱底的三十貫,拿出去給流民們造廬舍,姚歡更是毫無吝嗇猶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