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場:從副科走上權力巔峰 作品
第四十一章 實名舉報
壓根懶得多看陳青雲一眼,那表情似乎打從心底就沒把他放在眼裡,態度充滿了敷衍和不屑。
陳青雲心裡倒是對紀檢組長的表現十分理解。
官場向來人走茶涼,有時候甚至人沒走茶就涼了。
在紀檢組長的眼裡,自己很快就會被處分甚至被開除,成為一名身敗名裂的貪汙犯,他的確沒必要多費神。
看到陳青雲在面前坐下,紀檢組長公事公辦口氣:
“陳科長,我們紀檢組接到實名舉報,有人舉報你借審批項目之名,受賄利益相關投資商老闆十萬塊,有這事嗎?”
陳青雲斬釘截鐵回答:“沒有!”
紀檢組長臉上露出一抹陰笑,透著薄涼眼神掃了陳青雲一眼,輕描淡寫道:
“紀檢組既然找你談話肯定是有證據的,希望你能老實交代主動上繳受賄款項,我們也好對你從寬處理。”
瞧瞧!
無論是胡局長還是紀檢組長,見到陳青雲都少不了說一句,“只要你老實交代我們會從寬處理。”
他們說出這句話的前提是:確定陳青雲已經受賄!
這兩人一沒去他家裡搜查,二沒拿出人證物證確定他的受賄事實,卻同樣相當篤定陳青雲受賄事實鐵板釘釘!
他們憑什麼如此確定?
陳青雲表現相當淡定。
他對紀檢組長說:
“我不知道你說的受賄行為是什麼?”
“如果真有人行賄我肯定上繳,但確實沒有。”
“我也很想知道到底誰舉報我受賄?”
“我陳青雲到底收了誰的錢?”
“你所謂的我陳青雲受賄行為為什麼大家都知道,只要我這個當事人不知道?”
陳青雲接連三個質問讓紀檢組長嘴巴張開好幾下愣是一句話都沒說出來。
他這才想起,“此案缺少物證!”
紀檢部門辦案最重要就是“證據”,目前情況下陳青雲“受賄”行為雖然有人證卻沒有物證。
紀檢組長意識到自己工作上的疏漏,換上一副不耐煩的口氣對陳青雲說,“你先回去好好考慮考慮,等你想好了再來找我。”
說完,像是攆小雞似的把陳青雲攆走,轉手打電話給胡局長,向他彙報,“物證還沒有怎麼辦?”
胡局長的答覆是:“只要攻破了陳青雲的心理防線,物證自然會有!”
紀檢組長覺得領導所言甚是。
再說陳青雲回到辦公室。
同事莊海梅一臉緊張湊上前問,“科長,你真收入十萬塊啦?”
陳青雲臉上一愣。
消息傳得這麼快?
莊海梅滿臉擔心小聲道,“你要是真收了人家的錢趕緊上交到單位紀檢組一切還有轉機,我可以幫你…..”
話沒說完被陳青雲打斷:“你從哪聽來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