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墨兮 作品

第六十一章 皇子錦敐1

    後來,方夏被她那個青梅竹馬的夫君的弟弟強暴,生下了一個女嬰,便是後來的方丫頭。

    而方夏的夫君在發現方夏懷了孩子以後,便知道自己被戴了女帽子,逼問不得的情況下,便與當時身懷有孕的方夏動了手。

    只是方夏幸運。當年面對如斯毒打,方夏身上雖被打出了不少淤青,甚至後腰還磕在了床沿上,可她腹中的孩子卻始終穩如磐石,一點事兒都沒有。

    如此數月之後,方夏平平安安地誕下了一個女嬰。

    可是之後,在給孩子辦滿月宴席時,方夏的夫君醉酒,竟拽著前來喝滿月酒的賓客,將方丫頭並非他的種的事情給說了出去。

    在方夏的老家那一塊,女人不貞是要被捆綁住手腳浸豬籠的。

    儘管當年的方夏一早就有這個心理準備了,但看著才滿月就要隨她一起被浸豬籠的孩子,初為人母的方夏心裡總歸是不捨的。

    因為心裡的那一絲不甘,忍氣吞聲了那麼些年的方夏最終去求了她那人面獸心的小叔子。

    而最後,本該連同才滿月的孩子一起拖去浸豬籠的方大娘,最後被夫家以“七出之條”中的第一條“不順父母”為由休棄。

    一同被趕出夫家的,還有那時才滿月的方丫頭。

    因為方夏老家的習俗,被夫家以“七出之條”休棄的女子,是沒資格再回孃家的。

    便是厚著臉皮回了孃家,也會被孃家人用笤帚打出去。

    就這樣,只是一個日夜的功夫,當年方夏連帶著才滿月的方丫頭一起,就此成了無家可歸之人。

    這之後的數月,方夏帶著方丫頭一路乞討著北上,到了丹衢。在丹衢遇到了孟晨曦,入了鎮北將軍府做了廚娘,並漸漸在鎮北將軍府紮了根、安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