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墨兮 作品

第一百二十章

    這一禮儀,或許說是習俗起源於前朝。

    纏足是前朝特有的一種裝飾陋習,其具體做法是用一條狹長的布帛,將女子的足踝緊緊縛住,從而使肌骨變形,腳形纖小屈曲。

    因為前朝男子認為女子的腳要如“三寸金蓮”才為最美。

    他們認為,女子纏足之後,走起路來,蓮步姍姍,嫋娜娉婷,別有一番風味。

    所以前朝女子便纏腳,使其變成為又小又尖的“三寸金蓮”以符合當時的審美觀。

    在前朝,絕大多數女子大約從四、五歲起便開始纏腳,一直到成年之後,骨骼定型,方能將布帶解開;也有終身纏裹,直到老死之日。

    “三寸金蓮”也一度成為前朝女子審美的一個重要條件。

    但是作為男子的他們,永遠無法知道,女子們為了他們這份認同所付出的代價,沒日沒夜要忍受纏足的痛苦,腳也因此畸形了。

    男子雖然喜歡女子的小腳,但是並不代表一個男人喜歡自己女人的小腳被他人看到。

    因為前朝男子認為女子的腳要如“三寸金蓮”才為最美,而女子最美的地方當然只有丈夫能看。

    因此在前朝,被除丈夫之外的異性看見自己的“三寸金蓮”是極大的罪過;

    倘若被除丈夫之外的異性摸了自己的“三寸金蓮”,那後果更是不言而喻。

    是故,在前朝,倘若女子外出之時,無論是出門探訪親友或是赴宴,甚至逢時逢節赴寺院進香或是出街看會景,前朝女子都會穿上一條材質為羅或者錦的長裙,以達到長裙曳地,把小腳完全掩蔽的效果。

    雖然不喜歡讓別人看到自己家女子的腳,但是並不代表這些男人不喜歡。

    前朝男子對於小腳女子可謂是愛不釋手,他們認為小腳的女子跳舞或者是彈琴之時,頗有一番韻味,特別是做迴旋動作之時。

    同時,他們還認為女子的倘若足部發育受到了限制的話,那麼臀部發育便會比較好,可謂是皆大歡喜。

    還有人認為,女子小腳和生育能力有關,腳越小的人生育能力越為強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