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墨兮 作品

第一百五十八章

    當初合完八字後,蘇鴻志的八字被留在了丞相府,而羅鈺的八字則被送去了蘇府。

    若要取消蘇鴻志與羅鈺之間的婚約,首先雙方就都需要退還對方的八字。

    當時是,丞相府的人將蘇鴻志的八字還給了蘇鴻志父母的同時,還告訴蘇鴻志的父母,兩個孩子間的婚事就此作罷,十月二十三那日蘇府也無需上門提親了。

    原本商量好了的事情,眼瞅著十月二十三就要到了,對方卻忽然變了卦,且不給任何理由和解釋。這事換成誰,都不會輕易接受。

    但後來,羅夫人見蘇鴻志的父母如此不依不饒地,非要他們丞相府給出一個解釋,羅夫人一怒之下,就將蘇鴻志長年流連楚館、包養小倌兒的事情給說了出來。

    自己的孩子是個什麼樣的品性,作為孩子的身生父母自然是最清楚的。

    這句話本身並沒有錯,但錯就錯在,有太多的父母總是高估了他們自己對孩子的瞭解程度。這也是這天下間所有父母的通病。

    這不,當時蘇鴻志的父母堅稱蘇鴻志根本不是那樣的人,根本就不信羅夫人的說詞,還蠻橫地認為,這是丞相府為了解除婚約而編造的謊言,意圖先借此抹黑掉蘇鴻志的名聲,好順利解除婚約。

    撇開蘇鴻志好男風之事不提,彼時羅夫人還是很看好蘇鴻志這個未來前途不可限量的後生,想要給蘇鴻志留幾分臉面的。

    再則,因為華燻國開國初期,官風混亂,當年宣武帝登基後便定下了一條規矩:

    為正朝堂清正之風氣,禁止從五品及從五品以上官員者狎妓。如有違者,輕,則貶低官職;重,則削去官位打入大牢聽候發落。

    而當時蘇鴻志身為從五品大理寺少卿,已經一隻腳邁進了“禁止從五品及從五品以上官員狎妓”的犯禁線內。

    就這樣,雙方爭執不下,最後鬧到了京兆府,要當時新上任的京兆尹主持公道。

    而當年,京兆尹派人走訪查證之後,發現事實的確如丞相府所言——

    的確是蘇鴻志好男風的事被揭發在前,之後才有了丞相府要取消婚約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