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子從周 作品

第986章 證物

    第九百八十六章證物

    蘇油說道:“陳世儒一案,卷宗證物都已經歸檔了吧?”

    錢藻說道:“案子已經了結月餘,大理寺已經將卷宗送回來歸檔了。”

    蘇油問道:“陳世儒被定罪的關鍵證物證詞是什麼?”

    錢藻對蘇頌拱手:“我知道蘇公的意思,這個案子最大的爭議,就是陳世儒事先是否知情。”

    “罪證也的確是難拿,其中最關鍵的證物,卻是一張定額支票,是皇宋銀行杭州分行發行的,面額是十貫。”

    “這張支票,是從陳妻李氏的陪嫁奴婢高氏的房中搜出的,票據日期卻是在陳母死前。大理寺據此認為,陳世儒不但事前知情,甚至是陳世儒他親自謀劃,買兇殺母!”

    蘇頌皺眉道:“這個也有疑點,這票據要是陳世儒發給家裡生活的開支呢?那就應當是主母掌握,要是是李氏交給高氏的,那就是李氏買兇。而陳世儒當時在湖州,依舊可能不知情。”

    錢藻嘆了一口氣:“世兄,案子已然過去了,再糾結這些也沒什麼意義。你因為此案被拘烏臺,剛直守義,在那種情況下依然不汙毀呂公,足見是實誠君子。”

    “然而有些事情,君子也得睜隻眼閉隻眼,所謂窮則獨善其身。”

    “天下滔滔,皆曰可殺,就世兄一個人還要堅持拿到實證,甚至連陛下的意思都不顧,卻又何必呢?”

    蘇頌也嘆了一口氣:“和光同塵不是不好,就是自己心頭這一關實在是過不了啊。”

    “與其今後數十年裡夜夜暗懷愧疚睡不好覺,還不如堅持己見。總不是因被我誤判而死,哪怕被貶官也無所謂,庶幾心安。”

    錢藻搖頭:“世兄你啊……這樣太容易被人坑害了。”

    蘇油說道:“支票應該是有支票簿的,如果是家庭開支所用,那麼票據應該早就到了李氏手裡,因為杭州的支票要在汴京生效,得陳世儒的戶頭上相關金額被轉入匯劃科目,兩地銀行進行科目結算之後,李氏才能使用。如今用上雙體快帆船,這個日期也得七日之久。”

    錢藻對於這些聽得有些頭大:“證詞也是如此,當時李氏,高氏,陳世儒供詞都一致,就是陳世儒委託杭州分行辦理了一個支票本業務。汴京分行通知李氏去領取,供家庭開支使用。”

    蘇油問道:“那李氏有沒有說,為何要將這麼大額的支票交給高氏呢?”

    “李氏說這是陳家的慣例,高氏是管家侍妾,因此每月初會支領十貫錢安排一月的柴米肉菜,一般多退少補,沿用到下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