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子從周 作品

第260章 王安石

    第二百六十章王安石

    蘇洵有些頭疼:“這次帶東西也太多了,幸好是沒有買到馬,要不然還真沒法安置,這宅子還是偏小。要沒有待考房,還得租車,更麻煩。”

    乞第龍山去幾次地方都看過了,回來除了誇讚汴京繁華之外,就一個評價——貴!什麼都貴!

    因此他捨不得花錢,相同價格,在眉山都能買到五尺半的好馬了,這裡才四尺二!

    四尺二的馬比驢好不了多少,還不如租車,一次花費不過百文錢而已。

    汴京的繁華,與蘇油關係不大,因為他壓根就沒有時間看。

    家裡安頓好,這才開始打探消息。

    首先就是壞消息,張方平,剛剛為朝廷整理出《嘉佑驛令》,這是繼漕運改革後的第二個重要章程,同樣是針對物流交通,提振商路的必要舉措。

    然後也是老張自己行為不謹慎,被權御史中丞包青天咬住了。

    事情是這樣的。

    今年春,開封府接到一起訴訟案——一名劉姓老嫗狀告她的侄子劉保衡“亡賴豪縱,壞劉氏產”。

    這劉保衡就是一名通過撲買承包到京師某個酒場的富商。不知道是因為投標時標價過高,還是對酒場經營不善,結果虧了大本,欠下政府一千多貫錢。

    劉保衡被官府追債——這是計司的業務——只好賣掉祖業,一處京中的宅院來償還欠款。

    汴京內城難得有宅院發售,因此那裡一放盤,馬上就有人買下來。

    告狀的老太太,是劉保衡的姑姑;所控告一事,正是劉保衡賣掉祖業還債一事。

    開封府調閱了檔案,這姓劉的賣掉的是他自己的物業,沒什麼不對啊。

    劉氏姑姑向法官提供了一個對劉保衡不利的證據:“保衡非劉氏子。”

    要是這樣的話,劉保衡真沒有權利賣掉劉家的祖業。

    開封府再次派吏員調查,證實劉氏姑姑所言非虛,劉保衡乃族子。

    於是,法官按律判處:取消劉保衡鬻賣劉家祖業的交易,劉保衡將錢款退還買方,買方將物業退還劉家。結案。

    等等,開封府一名法官發現,這處宅院的買家,竟然是三司使張方平。

    老張在益州滋潤了幾年,手裡也有了不少錢,就準備在京城買套房子。

    恰好劉保衡不得不賣房還債,這事情又是計司正管,老張便算是近水樓臺先得月,掏錢買了下來。

    權御史中丞包拯上書劾奏張方平——身為三司的行政長官,現在劉保衡賣房還債,恰好又是你張方平將房子買下來,那誰知道在交易的過程中有沒有存在不正當的利益輸送,或者有單方面恃勢壓價的不公正行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