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子從周 作品

第450章 再到東川

    第四百五十章再到東川

    席間眾人飲酒高會,自然少不得聊到朝堂。

    今年麻煩事情還是不少。

    從四月趙曙奉安仁宗御容於景靈宮孝嚴殿後,詔禮官及待制以上,議崇奉濮安懿王典禮奏報開始,朝堂空氣開始緊張了。

    五月,命宰相韓琦、曾公亮權兼樞密院公事,以資政殿學士、禮部侍郎、知太原府陳旭,權三司使、龍圖閣學士、工部侍郎呂公弼為樞密副使。

    六月,提舉在京諸司庫務王珪等奏,都官郎中許遵,編修提舉司並三司類例一百三十冊,詔行之,以《在京諸司庫務條式》為名。

    經過三司諸位計相的努力推行,一部規範三司名目繁雜的銀錢出納,記賬,統計,審核的行政法規終於出臺了。

    這部法規明確了責權,明確了流程,嚴格了審查制度,至少在法規層面,解決了機構設置複雜,重疊交叉,相互推諉,各不負責,審查缺失,監督不力效率低下,流程繁瑣等諸多弊端。

    這其中,處處都隱藏著眉山四通商號流程制度的影子,以及張方平《金融論》中的思想,然而一老一小都深藏身與名,默不作聲。

    聲名狼藉的三旨相公,臨到退休了發一把威,勇當出頭鳥,由他擋槍,真是太好了。

    臺諫也換了新鮮血液,範純仁為殿中侍御史,呂大防為監察御史裡行。

    七月,樞密使、戶部尚書、同平章事富弼,上章二十多道以疾求罷,最後終於獲得了成功。最後以鎮海軍節度使、同平章事、判知河陽。

    宋遼邊境,契丹之民,有於界河捕魚及於白溝之南剪伐柳栽,知雄州李中佑不能禁御,朝廷另選州將以代之。

    司馬光又發話了:“此乃邊鄙小事,何足介意!臣恐新將之至,必以中佑為戒,而妄殺彼民,則戰鬥之端,往來無窮矣。”

    “望陛下嚴戒北邊將吏,如漁船、柳載之類,止可以文牒整會,道理曉諭,使其官司自行禁約,不可以矢刃相加。”

    “若再三曉諭不聽,則聞於朝廷,專遣使臣至其王庭,與之辨論曲直,亦無傷也。”

    “若又不聽,則莫若博求賢才,增修政事,待公私富足,士馬精強,然後奉辭以討。”

    “復漢、唐之土宇,與其爭漁柳之勝負,不亦遠哉!”

    說到這個,蘇油對轉運使嗤之以鼻道:“司馬大諫慣為高論啊……這話說得有沒有道理?聽起來的確有道理。可我就要問了,設若小事都不爭,還能指望大事兒?不從簡單開始,反而從難?一屋不掃,尚待掃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