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子從周 作品

第466章 歐陽修出事

    第四百六十六章歐陽修出事

    第一次是在慶曆五年,被人揭發與外甥女阿張有姦情。

    說是親外甥女,但其實阿張與歐陽修並無血緣。

    歐陽修有個妹子,嫁與襄城張龜正作續絃。張龜正與前妻生育有一女,即阿張。

    歐陽氏嫁入張家不久,張龜正便去世了,歐陽氏孤苦無依,只好帶著時方七歲的小阿張回到孃家。

    阿張長大成人,歐陽修便給她張羅了一門親事,嫁與族兄之子歐陽晟。

    歐陽晟是虔州司戶,宋仁宗慶曆五年,歐陽晟任滿,帶了妻子阿張、僕人陳諫回京述職。

    回京後,阿張與陳諫私通,被丈夫發覺。

    歐陽晟將阿張與陳諫告到開封府右軍巡院,審訊的時候,阿張突然供稱,以前跟歐陽修也有過不正當關係,並說道“引公未嫁時事,詞多醜鄙”。

    然後就有人聯想到了歐陽修的那首《望江南》。

    江南柳,葉小未成蔭。人為絲輕那忍折,鶯嫌枝嫩不勝吟。留著待春深。

    十四五,閒抱琵琶尋。階上簸錢階下走,恁時相見早留心。何況到如今。

    阿張為什麼要攀扯叔叔,至今流傳著兩個說法,一說“張懼罪,且圖自解免”。

    一說阿張受了權開封知府事楊日嚴的教唆。

    因為楊日嚴之前擔任益州太守時,歐陽修曾經彈劾他“貪恣”,楊日嚴懷恨在心,抓住阿張被訴通姦的機會,指使獄吏教唆阿張,企圖將歐陽修拖下水。

    諫官錢明逸聞訊,立即上書彈劾歐陽修。

    不過,案子到了法司那邊,主審的軍巡判官孫揆認為,阿張的供狀過於駭人聽聞,且缺乏證據,不足採信。

    但宰相賈昌朝認為,法司應該根究歐陽修到底有沒有涉案,又命三司戶部判官蘇安世重組法庭,再審阿張案。

    蘇安世則採信了阿張的供詞,認定歐陽修與阿張有不正當關係。

    幸好此時,宋仁宗又派了宦官王昭明“監勘”,以防止出現冤錯案。

    如今這個王昭明正和李若愚一起,在陝西調教廂軍,一個負責秦渭,一個負責環慶。

    說起來這人與歐陽修可是有過節的——之前,歐陽修被任命為河北都轉運,仁宗命王昭明隨行,但歐陽修卻上書說:“按慣例,並無內侍同行之理,臣實恥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