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子從周 作品

第1643章 小家

    第一千六百四十二章小家

    蘇油笑道:“你這是以理工之學看世界,可是從政治學,倫理學來看,就又是另外一回事兒了。”

    “首先那些地方,遠隔重洋,蠻夷遍地,一封信件往來都得一年。”

    “要開拓新疆土,第一批過去的,只能是丁壯,之後才移民婦女,老人。”

    “如果這種行為是大規模的,那麼國內只剩下婦孺,國外都是漢子?”

    “所以那些地方,在國內兼併達到不可調和的時候,可以作為一個疏導的缺口,就如黃河如今的東流故道一般,是用來解決洪水氾濫的問題的,而水位正常的大多數時候,可不能這麼幹。”

    “這就會造成另一個問題,大宋在海外那些地方的發展又不足。”

    “因此只能夠一步步的來,五十年能鞏固南海就不得了,一兩百年達到你說的那種程度差不多。”

    父子倆都沒有提到近在咫尺的遼國的威脅,因為兩人都知道,騎軍縱橫的大時代,已經提前結束了。

    話題開得有點大,慢慢就說到了朝局,還有父子倆各自的工作。

    蘇油從來都沒有想過扁罐只往軍事上發展,自己這個兒子,最起碼比王雱強吧?

    平時就經常關於一些治政上的問題寫信與扁罐探討,扁罐和畢觀也經常都能給蘇油出出主意。

    而在這方面,畢觀的能力遠在扁罐之上,從小到大那麼多書可不是白讀的。

    畢仲衍現在是大理寺卿,除了正職,還在利用資料編纂一部著作。

    大宋如今所用的法典,是宋太祖建隆四年,由工部尚書判大理寺竇儀等人奏請朝廷建議修訂法律,得到朝廷同意後,於同年七月編纂完成的。

    之後由太祖詔“付大理寺刻板摹印,頒行天下”,成為歷史上首部刊印頒行的法典,全稱是《宋建隆重詳定刑統》,簡稱《宋刑統》。

    自頒佈以後,雖於宋太祖乾德四年、神宗熙寧四年做過一些改動,但是基本沒有什麼變化。

    其篇目與唐律一樣,共十二篇、五百零二條,不過在每篇下增加了“門”,合計二百一十三門。

    但是這些條文還是顯得有些粗糙,官員們在執法斷案的時候,不斷根據情況斟酌處置,此外還有中央不斷頒佈的敕、令、格、式添加其中,逐漸變成了規模龐大的法令體系。

    其中的“斷例”,即之前判定類似案件的成例,逐漸成為法令的主體依據。

    這就是所謂“法所不載,然後用例”。

    例本來是補法之不足,但在實際審判中,例起的作用很大,甚至超過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