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猿 作品

第二十五節 法不傳六耳


  “櫃坊”古已有之,並非東溟城新創。

  江南的商人到京師做生意,攜帶大量金銀財物上路,多有不便,為此商戶通常在官辦的櫃坊存入錢款,領取一張“飛錢”,到京師的櫃坊兌換,按金額大小時日長短付一筆租金,便能提取數量相當的錢款。“飛錢”等同於提錢的憑證,註明存入地點和數量,留有暗記,無法偽造,不論何人來提取錢款,只認“飛錢”不認人。

  東溟城的“櫃坊”只此一處,僅限本地存取魚眼石,並且在此基礎上涵蓋了“質庫”通兌的功能,質庫僅剩下押當一項業務。

  修士多有儲物袋,再多的魚眼石也隨身攜帶,乍一看,“櫃坊”的設立可有可無,純屬雞肋,但存取和通兌本身並非重點,重點在於“櫃坊”開出的“飛錢”,也就是所謂的憑證。

  東溟城的“飛錢”共有兩種,一種可兌換一枚“單眼”,稱為“一分”,一種可兌換十枚“單眼”,稱為“一角”,二者皆為紙錢,形制不同,前者綁以“團縛”,後者綁以“龜甲縛”,並加持了某種詭異的法術,繩紙相合,光潔如一,不可分割。

  通常“櫃坊”開出的“飛錢”數額巨大,本身不進入流通,不能替代貨幣,但在東溟城,“飛錢”可以在肆廛、質庫、賭坊、青樓等地代替魚眼石足額使用,更為關鍵的是,在“櫃坊”存入魚眼石,十枚單眼可換取一張“一角”和一張“一分”,且無須支付租金,而憑“飛錢”兌換魚眼石,則須按數量支付租金,每張“一角”只可提取九枚單眼。

  由此造成的結果是,修士紛紛把手頭的魚眼石換成“飛錢”使用,而不再憑“飛錢”兌換魚眼石。

  “櫃坊”由明暗兩股勢力把持,明面上執掌“櫃坊”的是崑崙嫡系五行宗,暗地裡為“櫃坊”提供“飛錢”的是神秘莫測的鬼王,聽命於魏十七。五行宗宗主褚戈清楚魏十七的用意,心照不宣,遣心腹之人入駐東溟城,不顯山露水,甘受成厚管轄,毫不逾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