帥犬弗蘭克 作品

225.從今天起,你的名字就叫霍格·咬骨!


咬骨,這個名字在人類聽起來頗為粗俗,但凡自己有點文化或者家裡有個文化人都不會同意一個人給自己起這個名字。然而在大陸歷史中這可不是一個簡單的名字,對於特蘭西亞人尤其如此。

 
畢竟在110年前的第四次黑災中征服大半個大陸,差點摧毀人類文明圈的豺狼人之王就叫“咬骨”。

 
在墨菲說出眼前這個矮小豺狼人的“真名”時,不只是翠絲,就連只瞭解一丟丟歷史的小葦名都瞪圓了眼睛。

 
但她真的很聰明,所以她很快就理解了自己這邊的墨菲大人打算幹什麼。

 
好傢伙!

 
這是要扶持勢力搞內部瓦解“和平演變”啊!

 
“你說清楚!”

 
同樣明白過來的翠絲質問到:

 
“在你的想法中,它是姓‘咬骨’?還是出身於‘咬骨氏族’?這是兩個概念。咬骨氏族至今還在黑暗山脈,是豺狼人裡最大的幾個氏族之一。

 
我聽說它們對待同胞可是殘忍的很,你敢讓這傢伙胡亂攀附的下場可絕對不會太好。”

 
“但這是在特蘭西亞,又不是真在黑暗山脈,咬骨氏族再強勢也管不到我特蘭西亞的內政,最少現在它們還不行!”

 
墨菲擺著手,維持著神秘的微笑說:

 
“我想了想,光靠著我的士兵和勇士們一個巢穴一個巢穴的清理過去還是太慢,或許我們可以用更聰明的辦法以更快的速度結束特蘭西亞的豺狼人災禍。

 
甚至是一勞永逸的解決掉這個隱患。

 
如果黑災確實一定會來,那麼與其等待著特蘭西亞的第一個軍閥被殺死之後再出現第二個,不如我們乾脆點,把選擇軍閥的權力握在我們手中。

 
翠絲,即便我的勇士們殺光了豺狼人,這片帶上那些數目龐大的狗頭人一樣是個麻煩,不過我聽說狗頭人可是挖礦挖坑的一把好手。

 
如果我宣稱特蘭西亞歡迎一切無家可歸者,那麼我就得履行我為這片大地許下的諾言。

 
伱明白我的意思嗎?”

 
墨菲指著眼前瘦小但已經呆滯的豺狼人說:

 
“它、它們,豺狼人還有狗頭人難道就不是這片大地上的居民了嗎?我曾對我的執政官說,我們的特蘭西亞不會歧視任何種族,沒有人會因為族群和外表被排擠出這片大地之外。

 
這是個機會。

 
不僅對它而言,對我而言也一樣。各個族群都有各自的天賦與特長,各個族群都有自己的價值,而能否合理使用麾下子民的價值對於領主而言是非常重要的考核標準。

 
所以,它就是咬骨。

 
一百一十年前的咬骨之王兵敗身死於特蘭西亞後遺留於此的兒子.”

 
“孫子。”

 
翠絲糾正道:

 
“豺狼人活不了那麼久,在黑暗山脈那種殘酷的環境裡它們的普遍壽命在35歲,即便是在外界的生存壓力沒那麼大的情況下,豺狼人也不可能活過70年。”

 
“哦,對,孫子!這樣更符合它應有的背景。”

 
墨菲邁開腳步,繞著眼前瑟瑟發抖的矮小豺狼人轉了幾圈。

 
他摩挲著下巴,拉長聲音說:

 
“傳說中的咬骨之王死於從汙穢沼澤撤退回黑暗山脈的路上,但不管是人類還是其他種族都沒有能確切的尋找到那位荒蠻王者的隕落地,那麼在它當年兵敗的時候,一直追隨它的幾個子嗣之一與咬骨氏族失散不得已留在特蘭西亞。

 
它知道自己應該繼承父親征服大陸的野心,但無奈它缺乏力量與命運的垂青,只能竭盡全力拉攏本地的豺狼人。

 
但因為血鷲氏族的打壓讓它最終鬱鬱而終。

 
與本地豺狼人的混血使它在死亡前擁有了子嗣,高貴之血與凡俗之血的混合讓咬骨之王的孫子失去了苔蘚山谷那標誌性的高貴皮毛紋路,甚至泯然眾豺狼人。

 
可憐的咬骨子嗣既沒有繼承爺爺的力量,也沒能繼承父親的遺志,但它與生俱來的聰慧與狡猾讓它也在特蘭西亞擁有了屬於自己的小小氏族。

 
它原本以為自己的一生就會這麼過去。

 
但幸運或者不幸的是,變化無常的命運給了它一個機會!

 
它和其他被選中者一樣,在一次失敗的信使工作之後,終於藉由恥辱的被俘而被推上了時代的風口浪尖

 
它已經感知到了命運的召喚。

 
它很害怕。

 
它不知道該不該接受來自卡德曼伯爵的善意,但它心裡有個聲音在告訴它這是一個千載難逢的機會。”

 
墨菲伸手放在了矮小的豺狼人肩膀,他低聲說:

 
“為什麼肯波特那個頭大無腦的蠢貨能當上軍閥?憑什麼它能無禮的奪取你辛辛苦苦維持的氏族?憑什麼它能霸佔你最喜歡的兩個雌性?那個在安德瑪丘陵自稱為軍閥的傢伙既沒有你狡猾,也完全無法理解它的所作所為會給本地的豺狼人帶來何等災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