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書八零:山裡漢的嬌嬌媳 作品

第112章 不想離開

  樸晴也覺得多了兩千塊實在太貴了,畢竟現在的物價擺在那裡,兩千塊能夠買很多東西,把那麼多錢放在一隻手鐲上面,不值當。

  “小夏,咱們都是老相識了,也算是朋友吧,價格別賣那麼高,再賣一隻出來,到時候我們再給你介紹一些別的生意,你看怎麼樣?”

  姜芸馬上點頭說道:“對,你要做生意,還要有人幫你,我們買你那隻手鐲,就當交個朋友,以後你有事需要,說一聲,我給你幫個忙。”

  用人情來抵換物品?

  夏寧看了兩人一眼,她知道樸晴所在的單位還不錯,就是不知道她這位妯娌是在哪什麼單位?

  看夏寧狐疑的看著他們倆人,姜芸趕緊說道:“我在工商部門,如果你有什麼需要可以來找我,我可以幫你儘快處理。”

  在工商局?

  她以後要做生意,那還真的需要有些人脈才行。

  “就當是交個朋友,我可以再讓一次出來,但問題是價格也不可能那麼便宜。”

  姜芸:“你說只要不是貴得那麼多。”

  夏寧說道:“這事如果由我父母來做主的話,真是一分錢不少,但是,之前我已經賣了一隻給這位大姐,現在你想要的話,我可以讓一隻出來,但是…”

  夏寧說到這裡停頓了一下。

  姜芸都著急了。

  夏寧已經看出了對方很喜歡的神情,她的小手一動說道:“至少再加500塊。”

  樸晴皺著眉頭問道:“小夏,真的要這麼多嗎?這樣就太多了。”

  夏寧點頭說道:“是的,真的需要這麼多,少了這個價格真的不能夠再讓出去了。”

  姜芸:“你再給降一下吧。”

  五百塊呀?

  她一個月工資才三百多塊錢,這就要佔她一個多月的工資了,而且她還得不吃不喝才能夠有這麼多的錢。

  姜芸:“真的,咱們就當是交個朋友,不要這樣,別賣太貴了。”

  夏寧:“我只提高五百塊,真的是朋友價,如果不是把兩位當朋友的話,一萬塊我都不想賣出去。”

  有時候,有些人對喜歡的東西有著心心念唸的執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