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的熊 作品

第44章 案中案(10)

  “當晚,你沒有要求和她發生關係?”蘇超問。

  “這您就小看我了……再說,我也不是那種人。”尚彪義正言辭地說。

  蘇超笑了笑,說:“你確實不是這種人,你是會玩欲擒故縱的人。接著說。”

  尚彪訕笑了幾聲,說:“當天夜裡,什麼都沒發生。接下來的兩天,周小璐沒來店裡。袁玉婷和苟姍姍,先後和我說心情不好,那我就請她們喝酒啊,最後就……您懂的。”

  “到了29日夜裡,我原本約了袁玉婷,但周小璐突然打電話來,我認為和周小璐的時機應當成熟了,所以就藉口和袁玉婷爽約,約了周小璐出來見面。”

  “當天夜裡,周小璐喝了很多酒,然後抱著我嚎啕大哭,還說要我帶她去開房。一進了房間,她就把我推倒在床上。警察叔叔,我說的句句屬實,如果有半句假話,天打雷劈。”

  蘇超不置可否的笑了笑,問:“當天夜裡,她有沒有和你聊起什麼?比如,她為什麼想喝酒,是有什麼心煩的事情?”

  尚彪想了想,說:“她雜七雜八的說了很多,大意就是和她那一朋友徹底鬧掰了。大概也是這個原因,才會心情不好,喝了很多酒。”

  “你的奶茶店,最近一次暫停營業是在什麼時間?”蘇超問。

  “7月1日到7月5日,我去找媛媛了。”

  “這回,她怎麼沒來沙市?”

  “那段時間,約我的人有些多。媛媛要是過來,我擔心會暴露……”

  “你是通過什麼交通方式往返京海省?”

  “高鐵。”

  “購票記錄翻出來看看。”

  “沒問題……”

  楊峰將尚彪的手機還回去後,蘇超問:“你憑什麼認為,周小璐是拉拉?總不能光從氣質上得出了這一結論吧?”

  尚彪十分肯定的點點頭,說:“我相信我的眼光,錯不了。”

  蘇超從桌上拿起一張照片,其背面寫著“石珺”的姓名,正面對著尚彪。

  “你說的周小璐的‘男朋友’,是不是這人。”

  尚彪仔細辨認了一會兒,十分肯定的點頭稱是。

  尚彪在離開審訊室後,楊峰特意慢了幾步,關上門後,問:“師傅,這小子的事,我們真不向劉媛媛透露?”

  蘇超十分不滿的說:“尚彪只有往返於京海的高鐵票,但7月2日當天,他仍然具備充足的時間,通過包車或搭乘黑車的方式返回沙市作案,然後再去往京海。所以,我們要向劉媛媛進一步核實,問問她,7月2日當天,尚彪都做了些什麼。”

  “我既然答應了尚彪,那就不能出爾反爾。不過,和他達成口頭協議的是我,不是你。所以,你得順便問問劉媛媛,6月26到29日,她是不是在沙市,要不然尚彪怎麼會有連續4天的開房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