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4章 證據!


  陳宇握住了抓自己衣袖的手。

  那隻手小小的,暖暖的。

  他的思緒瞬間被拉回到一個月之前。

  他媽媽把他賣給了人販子。

  是的,親媽。

  他不知道自己親爹是誰,從小他便看著母親遊走於各種男人之間。

  前段時間媽媽找到了自認是真愛的男人,覺得他是個拖油瓶,說帶他出來玩,實際上是把他賣給人販子。

  他依然記得那天早上,媽媽給他穿上了新衣服,早餐給他買了兩個包子,那雙暖暖的手牽著他,穿過舊街小巷,穿過煙火與嘈雜。

  好似整個世界都溫柔把他擁入懷中。

  直到媽媽把他帶到了筒子樓的一戶人家裡。

  她指著自己用賣貨的語氣對王磊與馮春花說:“這孩子七歲了,健康得很,什麼病都沒有,不信你們檢查一下。”

  說完,她又很自得:“看看他穿上這套衣服是不是很俊,長得這麼好看你們轉手一賣,定能賣到一個好價錢。”

  他親眼看著媽媽用市儈的眼神看著他。

  她早上給他穿上的新衣服,成了她提價的籌碼。

  她要把孩子打扮得好好的,賣出去。

  那,他算什麼?

  他被馮春花買下。

  他開始有意識的幫他們幹活,做事,管理那群不聽話的小屁孩。

  像他這麼大被賣的孩子終究是少數,大多數小孩都是被馮春花等人拐來或是被父母賣的嬰兒。

  他成了王春花的左膀右臂。

  他會給嬰兒換尿布,暫時帶那些孩子。

  也會在王磊把試圖逃跑的小孩關進小黑屋時他搶奪過王磊手上的棒子,替王磊教訓那些小孩。

  他沒想過找下一戶人家。

  更沒想過逃跑。

  在哪呆不是呆?

  親媽都能賣了他,何況是別人。

  直到,前幾天王磊二人帶他來了這個村子,並告訴他好好表現,如果表現得好就賞給他一塊肉,表現得不好就捱打。

  他們要他跟那小姑娘做朋友,再把她拐到家裡來玩。

  他故意在小姑娘面前冷臉,發瘋,想嚇走她。

  之後他被馮春花二人帶回來一頓毒打。

  他不後悔。

  他以為自己救了一個小姑娘......

  誰知道,她還是被抓了。

  這個蠢蛋!

  氣死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