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的熊 作品

第11章 新疑問(1)

  “也就是說,想要通過指紋對比,確認李海東是王氏兄弟之一的目標也達不到?腳趾紋呢,戶籍系統內也沒有錄入?”劉局長問。

  向娟點頭稱是,然後就劉局的第二個問題展開闡釋:“這也是我接下來要說的。李海東的身份證,經查,其更換時間為2011年4月8日,有效期為20年,簽發機關為堰城市公安局雁山分局。由於當時新修訂的《居民身份證法》並未正式實施,公民在辦理、換領身份證時是否錄入指紋或腳趾紋,主要採取自願原則。所以,李海東的身份信息在公安戶籍系統內並未錄入指紋或腳趾紋,也未有是否屬於殘疾記錄。”

  新修訂的《居民身份證法》於2012年1月1日才開始實施,其中明確規定公民申請領取、補領、換領身份證必須登記指紋信息。而對於不能錄入指紋的情況,也有詳細規定:採集有指紋的手指的指紋,並註明無指紋的手指;所有指紋都沒有的,如雙上肢缺失的,可以採集腳趾紋;所有指紋無法採取的,可以註明並記錄殘疾狀態。李海東的身份證迄今為止還能有效使用,未曾換領,也就未進行腳趾紋錄入或有關記錄說明。

  大家都盯著屏幕上李海東身份信息的正反兩面截圖。這些資料都是從戶籍系統內通過查詢截圖而來,並不是李海東的原始身份證件。

  劉局長皺著眉頭,又問:“王氏兄弟的身份證號碼呢,和李海東的身份證號碼也對比不上?”

  向娟苦笑著說:“一般情況下,公民的姓名更改,戶籍系統內會在姓名一欄註明曾用名,身份證號碼也始終不會改變。但是,我們都低估了李海東和死者,或者說是王氏母子的能力。”

  這時,投屏上跳出了王氏兄弟和李海東的身份證正反兩面截圖,每張身份證正反兩面呈上下襬放,三張身份證呈直線擺開。

  “大家可以看到,李海東的身份證號碼和王氏兄弟的身份證號碼不一致,戶籍地址不一樣,但是出生日期一致,證件照上的人也長得一模一樣。王氏兄弟身份證的簽發機關為堰城市公安局三清分局,其有效期也一模一樣,都是從2011年4月15日到2021年4月15日,和李海東身份證的有效期限前後只差了7天。王氏兄弟的身份信息也同樣缺少指紋錄入。根據外勤組李竹道同志的推測分析,李海東,或者說王氏兄弟極有可能辦有兩張身份證號碼和姓名完全不一樣的身份證。這也是信息組的同志前後在查詢李海東和王氏兄弟的身份信息時,未曾發現他們有曾用名的原因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