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的熊 作品

第210章抽絲剝繭(5)

  辦案警員繼續詢問他們二人的相識經歷。

  尚彪說,大概兩三個月以前的一天晚上9點多,他開車在路上遇到一個拉著行李箱的年輕女子攔車,女子讓尚彪送她去高鐵站趕高鐵,願意給他300元報酬。

  女子攔車的地方就在紅珊瑚小區外的馬路上。紅珊瑚小區位於城市邊緣,別說是在晚上,就連白天都看不到什麼出租車,也很難預約到網約車。

  錢不錢的無所謂,關鍵攔車的是個身段窈窕的年輕美女,光是這一點就足夠了。

  女子的性格很外向,一上車就主動和尚彪搭話,自我介紹叫宋恩慧,是外省人,來虎山投奔朋友,準備和朋友在這裡搞一家酒吧,最近在到處選址,還說自己初來虎山,人生地不熟,經營酒吧嘛,當然是認識的朋友越多越好,因而不但主動給尚彪留了自己的電話號碼,還找他要了一張名片。

  宋恩慧還說自己家裡有點兒急事,回去一趟後就會馬上再來虎山。

  尚彪曾經是縱橫花海的“海王”,宋恩慧的主動和熱情自然讓他很快就嗅出了兩個字:有路。

  因此,臨下車時,尚彪堅決拒收宋恩慧遞給他的300元現金,只說要宋恩慧下回請他吃個飯算了。

  宋恩慧笑著答應了。

  幾天後,宋恩慧果然主動聯繫尚彪請他吃飯。

  送上門來的飯和人,“不吃白不吃”。

  狗改不了吃屎,貓戒不了偷腥。

  尚彪在婚後相當長一段時間內有沒有改掉到處沾花惹草的毛病,警方不得而知,即便是問了,他也不見得會說實話。

  無論如何,至少在宋恩慧這裡,他再次有了出軌行為。

  尚彪聲稱,他能明顯感覺到宋恩慧對自己有好感,所以和她之間的關係才會進展神速。

  有過幾次的互請吃飯後,二人很快就以實際行動重新詮釋了“朋友”的含義,並且交流友誼的地點也慢慢由酒店、賓館轉移到了宋恩慧的出租房。

  尚彪說,他和宋恩慧最後一次發生關係,是在下午四點多。當時,他以在公司為由,來到宋恩慧的出租房,路上還買了安全套。之後,他開車離開紅珊瑚小區,就再也沒見過宋恩慧,打過兩個電話給她,卻都是關機。

  由於深知這只是一段“露水情緣”,對於聯繫不上宋恩慧,尚彪也就完全沒有在意。

  對於宋恩慧嘴裡所說的那個要一起搞酒吧的朋友,尚彪也不知道那個所謂的朋友姓甚名甚。

  尚彪在作口供時,其神情神態不像在撒謊,但他說的這些內容當中,虎山縣警方除了能認定“宋恩慧”這個姓名,應該是死者告訴尚彪的一個化名,其他的內容則無法判斷真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