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的熊 作品

第242章抽絲剝繭(37)


  “即便劉靜一時間走投無路,打電話給劉招娣求助,但劉招娣二話不說就答應幫忙的可能性不大。”

  “但事實卻是劉招娣幫忙處理了屍體,所以,這個打電話給劉招娣,讓她幫忙的人,更有可能會是劉媛媛。劉招娣或許會對劉靜置之不理,但對劉媛媛應該不會見死不救。”

  隨著楊峰的分析不斷深入,王星的精神也越發振奮:“你看,分析來分析去,兇手不還是劉媛媛。”

  “我只說打電話請求劉招娣幫忙處理屍體的人,會是劉媛媛的可能性更大,沒說劉媛媛一定就是兇手。”

  “劉靜如果殺了人,想到憑自己的臉面,劉招娣不見得會幫忙處理屍體,所以轉而向劉媛媛求救,最後由劉媛媛向劉招娣開口,這樣的可能性同樣存在。”

  “此外,劉媛媛和劉靜共同作案,殺了何雙喜和杜鵑,最後由劉媛媛向劉招娣求助,這也是一種可能性。”

  接著,楊峰又話鋒一轉:

  “我剛才說過,這三姐弟都是編故事的高手。”

  “在刑事案件中,要想讓自己的故事看起來符合犯罪事實,最基本的要求就是結合犯罪事實發生時,在其種種客觀要素所構成的大體框架內發揮個人聯想。”

  “這些客觀要素包括案發地點和時間、犯罪細節、犯案工具等。”

  “這種結合了種種客觀要素所形成的半真半假的供詞,就有可能達到混淆視聽、歪曲事實的效果,甚至能以假亂真,達到頂替真兇的目的。”

  “顯然,這三姐弟的目的都是各自搶著讓自己‘成為’真兇。”

  “所以,從他們的口供中,我們也不難看出一些客觀要素或客觀事實的存在。比如,杜鵑和何雙喜死亡的先後順序一致,利用杜鵑的手機發送短信給杜玟,這些都符合客觀事實。”

  “何雙喜死亡的地點是在劉靜家裡的客廳,並且劉靜家裡只要沒有更換過沙發、沒有重新鋪設過地板,我們警方就能從這裡提取相關物證。雖然技術組的同志仍未給出反饋,但我相信這一點應該也會符合客觀事實。”

  “另外,三姐弟也都說杜鵑是被勒死的,這一點雖然暫時沒法通過實物證據核實,但他們極可能在潛意識裡恪守著‘只偷換真兇’的原則,所以這一點陳述也極可能屬實。”

  “這三姐弟各自發揮聯想,把自己融入案件當中‘偷換真兇’,從而想讓自己‘成為’殺人兇手,毫無疑問就需要掌握案發全貌和所有細節。”

  “如果不是共同犯罪,要做到這一點,三姐弟之間勢必就案發經過有過分享交流,或者也叫‘信息共享’。”

  “問題就出在這個‘信息共享’上。”

  “這又回到我最初的疑問,何雙喜被害前已經讓陶強盛和陶立新滾蛋的這一細節,劉媛媛和劉靜都知道得一清二楚,但劉招娣對此卻並不知情。”

  頓了頓,楊峰的話鋒又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