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1:瘋狗

這次唱的不錯。

雖然唱功差了點,但是聽話,之前自己對他說的完全聽進去了。

如果鮑勃在這裡,現在恐怕會震驚的下巴都要掉下來!

就在這時,莎莉絲特推開門,焦急說道:「老師,不好了!」

ipad上,赫然是一篇推文,而且已經呈現出爆火的狀態,轉發超過兩千萬!評論都有上百萬!

「到底是音樂的天才?還是譁眾取寵的懦夫?」

文章詳細轉載了各大論壇的觀點,可大部分都採用了質疑的文章。

「流行樂衝擊藝術家是討巧行為。真正的音樂不需要任何歌詞輔助,本身就是一首詩。」

「相反,流行樂中加入的大量插電樂器破壞了這種美感。歌詞更是為了掩蓋這種撕裂而出現。」

「音樂巔峰的較量只能是純音樂!每一個音符的對錯都能被仔細傾聽!錯誤的使用不會逃過藝術家的耳朵,但孔方,這個當前西陸音樂的大紅人,竟然採用了最下流的打法?」

「愚蠢嗎?」

「不,我想他是太聰明瞭。」

「正因為知道將面對十幾位藝術家的狙擊,這才選擇用流行樂,意圖用多元素干擾藝術家的判斷——就是這樣的懦夫!居然被你們吹捧城超越地獄咆哮樂隊的神!」

「連直面挑戰的勇氣都沒有!他算什麼神?」

「等著吧……我等著看他身敗名裂的時候!4月1日,我會當眾撕下他虛偽的面具!」

而下方,議論如潮!

「只會寫流行樂,就不要試圖混入純音樂的高端圈!他的做法讓我噁心!」琇書蛧

「話說的太早,朋友,有沒有可能孔方老師只是放上來一道開胃菜?」

「哈!朋友,這是不可能的!藝術家考核僅僅一個月,僅僅四分,他必須拿下兩分。每一分比命都重!」

「這種情況下,任何挑戰者都只會拿出自己最擅長的東西!他如果真的會寫純音樂,就不可能用流行樂!」

當然,反駁意見同樣的多!

「孔方老師之前有三首音樂,你們沒聽過嗎?」

「抱歉,你聽過?」

《出沙烏地》是贈送給賽德的。

《starsky》是寫給星戰劇組的。

《故鄉的原風景》是赫曼莎的生日禮物。

全都沒公眾披露!

趙梓駱平靜地看著。

他的神色很平靜,然而身後的莎莉絲特和小賈斯汀,卻是氣得臉都漲紅了。

他們苦練了這麼久。

就是為了唱那兩首歌!

甚至為此放棄了群星盛典!

只有唱過的人才知道,有的流行樂,就是能媲美存音樂!

流行樂同樣能給人至臻的享受!

「我、我去罵回來!!」賈斯汀咬牙切齒地拿起手機。可剛拿起,趙梓駱就淡淡道:「放下。」

「別讓外界影響了你們的心情。」

他臉色很嚴肅:「你們的水平,要唱好這兩首歌需要超常發揮。」

頓了頓,他平靜開口:「如果生氣。」

「就在4月1號證明給所有人看!」

「什麼是經典,不是幾張嘴巴就能嗶嗶出來的!」

「繼續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