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半薔薇 作品
第29章 第 29 章
陳弄墨不常在村裡走動。
但村裡的小孩子都挺喜歡她。
理由也相當直白, 因為她口袋裡經常有吃的。
不是糖果就是餅乾或者花生等物,對於小孩子來說,比任何東西都得他們喜歡。
當然, 大多孩子都被教育的很好, 他們並不會特意跑到家裡索要。
每每巧遇得了她的糖果零嘴兒, 也會回一些小東西。
基本都是田間山腳的野菜與野果。
這天同樣如此,陳弄墨出來的時候, 專門在口袋裡揣了十幾顆糖。
走進村子裡,遠遠就聽到了孩童們的歡呼嬉鬧聲。
陳弄墨好奇的眨了眨呀,仰頭看向右手邊的四哥, 問:“往常知青來村裡, 孩子們也這麼高興?”
見天在村裡撒歡的陳君哈哈一笑:“怎麼可能?早上聽說春梅嬸子家今天打棗兒,估計是為了這事吧。”
有諺語說, 七月十五紅圈, 八月十五落杆。
陳弄墨恍然, 算起來, 這會兒的確是吃棗的好時節。
“...村裡有不少人家長了棗, 不過要說最甜的,還屬春梅嬸子家的,每年打棗都有饞貓兒去幫忙撿,後面每個孩子都能得一兩斤棗,可不就高興的緊,我跟老四上小學那會兒也來,春梅嬸子家的棗樹很多年了...”
五哥說的挺有趣,腦中畫面感都有了,
於是經過春梅嬸子家的時候, 陳弄墨忍不住好奇的多瞧了幾眼。
本來她打算瞧瞧就走的, 不想才探出腦袋,就與追著棗兒跑的一個小女孩對上了視線。
認出來人,女孩兒眼睛頓時亮了起來:“聿聿姐!”
這話一出,別說其餘撿棗子的小朋友,就連正拿著竹竿敲打棗樹的春梅嬸子也驚訝的瞧了過來:“哎喲喂,還真是你個丫頭,快進來,拿些棗回去吃,甜著咧。”
陳弄墨也沒扭捏,抬腿邁進門檻,笑著喊人後,才說:“四哥說春梅嬸兒家的棗最甜,我可得多吃幾個。”
這話春梅愛聽,她也不用小姑娘撿,直接指了指簸箕,爽朗笑說:“去那裡頭挑去,顏色越紅的越甜。”
給孩子們分了糖果,陳弄墨才去撿了幾個紅的,隨手擦一擦,咬了一口。
不僅甜,還特別脆。
見小姑娘被甜的彎起了眼,春梅嬸子又指揮雙胞胎多拿一些:“...別跟嬸子客氣,本來你們不來,我也要給秋華送些過去的,她做的棗糕滋味兒可好了。”
最終,兄妹三人是拎著十幾斤紅棗離開的。
用春梅嬸子的話說,等做好棗糕的時候,給她送兩斤就成。
出了春梅家,兄妹三人繼續往村委會走去。
陳弄墨連續吃了十幾個棗,下意識伸手再去拿時,陳義避開手上的袋子:“一下子吃太多不好。”
陳君點頭:“對,這棗子還大,吃多了屁多。”
“......”
=
陳弄墨他們過來村委會時,正好聽到村民們激動的討論著什麼。
待細聽後,才明白,原來是這一批來的知青裡面,有人帶了相機。
這年頭想要拍照,得去縣國營照相館。
很多人一輩子也沒拍過一張。
可以想象,照相機稀罕的程度,尤其這種拿在手上的海鷗牌。
陳義溫聲道:“是個聰明人。”
陳弄墨贊同點頭:“這下肯定有很多叔叔嬸子們都願意臨時接納知青了。”
對相機不怎麼感興趣的陳君看向妹妹:“要過去看看嘛?”
“去啊,來都來了。”
雖說好奇,但兄妹三人也沒擠到最前面,只是站在人群的外圍,聽大家夥兒七嘴八舌的討論。
雖然話題基本都在圍著照相機轉,但幾分鐘下來,也足夠陳弄墨從中提取到有用的信息。
這一次的知青全都來自滬市。
兩女四男。
她將大部分注意力放在了幾個男人身上。
挺年輕的,最大也就二十出頭,不算多出眾的樣貌。
但許是大城市水土養人,膚色明顯比山順村的村民要白上好幾個度。
再加上穿著講究,白襯衫,綠軍褲。
即使因為一臺照相機,與村民們融合到了一起,也還是能瞧出差別。
陳弄墨的視線不著痕跡的在幾人身上一一掃過,最終定格在了拿著相機與村民們講解使用規則的男人身上。
不知道為什麼,看著不遠處一臉老實相的男人,她就是有一種感覺。
就是他!
原書中,沒有恢復神智的小姑娘,就是在這一年的冬季,被害死在了山裡。
這年頭的流氓罪很重,更何況還涉及到了一條人命。
在判決前,惡徒交代他只是見色起意,沒想過要殺人。
在他的認知裡,一個傻子,還是被家人收拾的乾乾淨淨的美人傻子,就算真被他強j了,也不懂發生了什麼,更不會說出來。
說不定付出行動的不止他一個人。
畢竟人傻歸傻,漂亮也是真漂亮,是個正常男人都會生出心思。
本來以為是很輕鬆就能得手。
卻沒想到陳家人看的太緊,他等了幾個月,才尋到將人帶到山裡去。
真動手時,傻子掙扎哭喊的厲害,根本就不給脫衣服。
他擔心引來人,慌亂之下只能捂住傻子的嘴巴。
對方越是掙扎,他就越是大力,等回過神來,人已經被他生生捂死了...
回憶到這裡,陳弄墨深深吸了一口氣,揣在口袋裡的拳頭握的死緊。
她無法想象,對於一個女孩子來說,這是多麼恐懼的事情。
也無法想象,細心照顧了女孩兒兩三年的秋華媽媽,在經過兒子截肢的事件後,還能不能承受住閨女慘死的打擊。
書本大多是圍繞男女主角的視角描寫的。
但憑男主角將妹妹的死當做一生的悔恨來看,就能猜到朝夕相處三年的秋華媽媽,會承受多大的傷痛。
但村裡的小孩子都挺喜歡她。
理由也相當直白, 因為她口袋裡經常有吃的。
不是糖果就是餅乾或者花生等物,對於小孩子來說,比任何東西都得他們喜歡。
當然, 大多孩子都被教育的很好, 他們並不會特意跑到家裡索要。
每每巧遇得了她的糖果零嘴兒, 也會回一些小東西。
基本都是田間山腳的野菜與野果。
這天同樣如此,陳弄墨出來的時候, 專門在口袋裡揣了十幾顆糖。
走進村子裡,遠遠就聽到了孩童們的歡呼嬉鬧聲。
陳弄墨好奇的眨了眨呀,仰頭看向右手邊的四哥, 問:“往常知青來村裡, 孩子們也這麼高興?”
見天在村裡撒歡的陳君哈哈一笑:“怎麼可能?早上聽說春梅嬸子家今天打棗兒,估計是為了這事吧。”
有諺語說, 七月十五紅圈, 八月十五落杆。
陳弄墨恍然, 算起來, 這會兒的確是吃棗的好時節。
“...村裡有不少人家長了棗, 不過要說最甜的,還屬春梅嬸子家的,每年打棗都有饞貓兒去幫忙撿,後面每個孩子都能得一兩斤棗,可不就高興的緊,我跟老四上小學那會兒也來,春梅嬸子家的棗樹很多年了...”
五哥說的挺有趣,腦中畫面感都有了,
於是經過春梅嬸子家的時候, 陳弄墨忍不住好奇的多瞧了幾眼。
本來她打算瞧瞧就走的, 不想才探出腦袋,就與追著棗兒跑的一個小女孩對上了視線。
認出來人,女孩兒眼睛頓時亮了起來:“聿聿姐!”
這話一出,別說其餘撿棗子的小朋友,就連正拿著竹竿敲打棗樹的春梅嬸子也驚訝的瞧了過來:“哎喲喂,還真是你個丫頭,快進來,拿些棗回去吃,甜著咧。”
陳弄墨也沒扭捏,抬腿邁進門檻,笑著喊人後,才說:“四哥說春梅嬸兒家的棗最甜,我可得多吃幾個。”
這話春梅愛聽,她也不用小姑娘撿,直接指了指簸箕,爽朗笑說:“去那裡頭挑去,顏色越紅的越甜。”
給孩子們分了糖果,陳弄墨才去撿了幾個紅的,隨手擦一擦,咬了一口。
不僅甜,還特別脆。
見小姑娘被甜的彎起了眼,春梅嬸子又指揮雙胞胎多拿一些:“...別跟嬸子客氣,本來你們不來,我也要給秋華送些過去的,她做的棗糕滋味兒可好了。”
最終,兄妹三人是拎著十幾斤紅棗離開的。
用春梅嬸子的話說,等做好棗糕的時候,給她送兩斤就成。
出了春梅家,兄妹三人繼續往村委會走去。
陳弄墨連續吃了十幾個棗,下意識伸手再去拿時,陳義避開手上的袋子:“一下子吃太多不好。”
陳君點頭:“對,這棗子還大,吃多了屁多。”
“......”
=
陳弄墨他們過來村委會時,正好聽到村民們激動的討論著什麼。
待細聽後,才明白,原來是這一批來的知青裡面,有人帶了相機。
這年頭想要拍照,得去縣國營照相館。
很多人一輩子也沒拍過一張。
可以想象,照相機稀罕的程度,尤其這種拿在手上的海鷗牌。
陳義溫聲道:“是個聰明人。”
陳弄墨贊同點頭:“這下肯定有很多叔叔嬸子們都願意臨時接納知青了。”
對相機不怎麼感興趣的陳君看向妹妹:“要過去看看嘛?”
“去啊,來都來了。”
雖說好奇,但兄妹三人也沒擠到最前面,只是站在人群的外圍,聽大家夥兒七嘴八舌的討論。
雖然話題基本都在圍著照相機轉,但幾分鐘下來,也足夠陳弄墨從中提取到有用的信息。
這一次的知青全都來自滬市。
兩女四男。
她將大部分注意力放在了幾個男人身上。
挺年輕的,最大也就二十出頭,不算多出眾的樣貌。
但許是大城市水土養人,膚色明顯比山順村的村民要白上好幾個度。
再加上穿著講究,白襯衫,綠軍褲。
即使因為一臺照相機,與村民們融合到了一起,也還是能瞧出差別。
陳弄墨的視線不著痕跡的在幾人身上一一掃過,最終定格在了拿著相機與村民們講解使用規則的男人身上。
不知道為什麼,看著不遠處一臉老實相的男人,她就是有一種感覺。
就是他!
原書中,沒有恢復神智的小姑娘,就是在這一年的冬季,被害死在了山裡。
這年頭的流氓罪很重,更何況還涉及到了一條人命。
在判決前,惡徒交代他只是見色起意,沒想過要殺人。
在他的認知裡,一個傻子,還是被家人收拾的乾乾淨淨的美人傻子,就算真被他強j了,也不懂發生了什麼,更不會說出來。
說不定付出行動的不止他一個人。
畢竟人傻歸傻,漂亮也是真漂亮,是個正常男人都會生出心思。
本來以為是很輕鬆就能得手。
卻沒想到陳家人看的太緊,他等了幾個月,才尋到將人帶到山裡去。
真動手時,傻子掙扎哭喊的厲害,根本就不給脫衣服。
他擔心引來人,慌亂之下只能捂住傻子的嘴巴。
對方越是掙扎,他就越是大力,等回過神來,人已經被他生生捂死了...
回憶到這裡,陳弄墨深深吸了一口氣,揣在口袋裡的拳頭握的死緊。
她無法想象,對於一個女孩子來說,這是多麼恐懼的事情。
也無法想象,細心照顧了女孩兒兩三年的秋華媽媽,在經過兒子截肢的事件後,還能不能承受住閨女慘死的打擊。
書本大多是圍繞男女主角的視角描寫的。
但憑男主角將妹妹的死當做一生的悔恨來看,就能猜到朝夕相處三年的秋華媽媽,會承受多大的傷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