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愛太陽的向日葵 作品

第七十五章 規章制度

    從此,劉範將除了虎衛軍,有兵兩萬五千多員的鎮北軍均勻地劃分為五個營,每個營大約五千人;五個參將分別是黃忠、趙雲、文聘、張郃、張遼;除此五營外,還有兩個小營,就是典韋統領的虎衛軍和高順統領的陷陣營,前者有一千人,後者有七百人,除了只接受劉範指揮外,所有待遇都和其他的部一樣;之所以典韋和高順也被任命為參將,只是為了表現出他們和他們的兩個營的特殊地位。

    虎衛軍和陷陣營有了名字,但五個營還沒有名字,於是劉範百般思索,都給五個營取了名字:黃忠管帶的營,命名為蒼狼營;趙雲管帶的營,命名為疾風營;張遼管帶的營,命名為飛虎營;張郃管帶的營,命名為捷豹營;文聘管帶的營,命名為迅雷營。

    劉範覺得,既然是騎兵,那就必須迅捷又猛烈,所以給五個營取的名字裡都包含有這兩個特點,用後世的名稱,倒也顯得有文化。

    這讓典韋很傷心。當初虎衛軍建立並被命名為虎衛軍,典韋覺得“虎衛軍”這個名字還是很霸氣的,但現在,蒼狼、疾風、飛虎、捷豹、迅雷五個營,已經在名字的威風霸氣上,全面壓倒了他的虎衛軍,就連人數最少的陷陣營,也含有“衝鋒陷陣”之意,一聽就有一種殺氣騰騰的感覺。劉範只得安慰他,教他好生虎衛軍,等虎衛軍戰力變強,人們便忽略名字了。典韋遂稍解。

    ……

    劉範決定著手製定一系列規章制度,第一項是糧餉薪資水平制度。由劉範獨立完成。此制度規定:軍師每月薪資為一萬錢,參將薪資為九千錢,校尉薪資為三千錢,軍侯薪資為一千五百錢,百夫長薪資為六百錢,隊率薪資為三百錢,什長薪資為一百五十錢,伍長薪資為一百二十錢,軍士薪資一百錢。錢都是劉範發的,所以劉範不用給自己開工資。

    有了軍制,也有了軍官薪資,但沒有其他各項規章制度,鎮北軍依然不算完備。沒有懲罰,鎮北軍就像一匹脫韁野馬,無法控制;沒有獎勵,鎮北軍就沒有奮鬥的動力。於是劉範和出身於法家的田豐商量半天,制定出了《鎮北軍軍規》。《軍規》被分成懲罰和獎勵兩個部分。

    懲罰性軍規:第一條,臨陣脫逃者,斬;第二條,通敵、投敵者,斬;第三條,殺傷、搶掠、強姦漢民者,斬;第四條,欲對最高統帥行不軌之事、以下犯上者,斬;第五條,不服從最高統帥命令、倒行逆施、陽奉陰違者,斬;第六條,私自逃離軍營者,斬;第七條,結黨營私、心懷叵測者,斬;第八條,倒賣軍械、戰馬、軍資者,斬;第九條,剋扣下級糧餉中飽私囊者,斬;第十條,刻意虐待下級者,斬;第十一條,頂撞上級者,杖三十;第十二條,盜竊、損壞軍械者,杖五十;第十三條,怠慢訓練者,杖二十;第十四條,早退、遲到者,杖三十;第十五條,兩人私相打鬥者,杖五十,致死則斬、致殘則杖一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