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一衛 作品

73.評《我不是那種許仙》

  也會有不少讀者。

  可是,他修仙了。

  他不但修仙了,他還修成了大仙,修成了錢塘王。

  速度堪比火箭。

  千年等一回的白蛇,成了他口中的小白。

  地府和天庭,都奈何不了他。

  要知道,這才65萬啊,已經無敵於天下了。

  本書的風格,我是非常喜歡的。許仙的性格,也很有特點。

  穿越黨,無視規則,打破命運。

  還特別會講道理,這就厲害了。

  可惜的是,這本書沒有後悔藥可吃。

  很多都市、懸疑、輕小說分類,寫到最後,都要去修仙。

  這是諸多作品的最終歸途;

  也是延續作品生命的捷徑。

  只要修仙了,就可以名正言順地換地圖、打怪、升級,無限循環下去。

  再也不用考慮主角的性格和命運,再也不用估計作品原來屬於什麼分類。

  甚至,就連我這本短篇,假如能寫到200萬字的話,

  搞不好也會轉成修仙。

  怎麼轉?

  寫書評寫成仙了唄~

  然後,穿越到電腦屏幕裡,去一部部原著的世界中,探尋那些世界的奧秘,獲得各種機緣。

  繼續回來寫書評。或者書評也不寫了,直接去追尋大道。

  等寫到一千萬字後,或者更長,在小說完結的時候,才陡然發現,

  原來,我一直都生活在無比玄幻的異世界。

  我並不是手無縛雞之力年輕帥氣的天才,

  而是一個心懷天下時刻準備救苦救難的曠世仙尊。

  只因為在渡劫的時候,被三生三世的桃花劫擊中,被迫下凡體驗一下凡人的生活。

  可惜普通的凡間,無法壓制我的逼格,九九八十一難,不斷降臨。

  全被我一拳搞定!

  無處釋放熱血的我,只好躲在家裡寫書評,和擼鐵!

  因為,一拳搞定妖魔,需要有完美比例的肌肉線條。

  擼鐵,其實並沒有什麼用。

  嘿~

  突然完結。

  開放式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