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芬芳 作品

開篇

這麼說世上有相似的心靈,每個人都喜歡相似的心靈的人,和心靈相通的文字。閱讀應該是通過喜歡而觸發靈魂,從而讓自己身心愉悅。

為了使靈魂安靜,一個人每天要幹兩件自己不喜歡的事。”

對於我而言,為了讓靈魂快樂,一個人每天至少要做一件令自己快樂的事。譬如,讀書,思考,寫作,冥想。

我現在越來越相信書緣,這種緣分不是單方面吸引,也不是隨時隨地就可以發生,它需要有“眾裡尋他千百度”一見如故的相互吸引,也需要有一個建立連接的時間點,它是一個相互找尋的過程,有時書再是好書,可與我們現在的感受建立不了聯接,我們還是會“視而不見”,而當此刻的心情和困惑正需要有人幫助我們解答時,主動去找相關方面的書,把讀書當成與益友交談是很好的辦法,如果就等天大的緣分與它相遇,這種相遇的幾率比“主動去找”要小太多......

經歷過一些事後我終於發現,人生很多時候都是辜負自己的,你所有的境遇都是辜負你自己的。但對我來說,唯一沒有辜負我自己的就是讀書這件事。任何時候我只要去讀書,讀書帶給我的啟示和安慰是其它任何事情都代替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