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10 作品

652 元年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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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舉於朝堂內外引起了轟動。

    轟動之下,諸聲各異,不乏反對與分歧。

    甚至有不知情者,在討要質問翎山行宮內皇帝崩猝的真相,言辭間待燕王仍多有敵意。

    兩日後,太子召文武百官於金鑾殿內議事。在解首輔等人的陪同之下,於殿中親自宣讀了一則定罪書——

    其上羅列慶明帝之罪行,大大小小近百條之多。

    然而最使人震驚的還當是被擺在最前面的那條駭人聽聞的重罪——

    謀權弒君!

    屢屢誣害手足,為此不惜以太子之性命安危相換!

    殺弟妻胞妹……

    甚至還有謀害生母之嫌!

    在這些罪名當前,已不必提那一條條於政事之上的過失了!

    除此之外,太子又親口還原了當日於翎山行宮內的事變經過。

    包括方才已羅列於那定罪書之上的下令射殺儲君、長公主與眾大臣之實。

    在場官員中,多的是不知內情者,當下聽聞這些細節,無不驚駭至極。

    而當此時,忽有內侍來稟,道是半個時辰之前,掌印大太監李吉已然自縊而亡!

    除了這個消息之外,內侍還捧來了李吉臨去前留下的親筆供詞,其上所書,皆是生平之過——可縱是己過,掌印大太監是為何人驅使辦事,又哪裡還須贅述?

    此時,文武百官再看向太子手中的那則定罪書,先前那些反對之音已然盡數消匿。

    此定罪書一出,無疑在指向一個結果——昭告天下,廢黜天子!

    這些罪名單拎一個出來,皆是無可饒恕的大過。

    更何況還有先皇的遺詔在此……

    而既要廢其帝位,後事喪儀自然也不可能再以帝王規制來辦。

    如此之下,停靈於榮王府中,實乃合乎禮制之舉。

    自古以來,廢帝之事雖不常見卻也並非沒有,甚至不乏廢天子為庶民之先例……

    相較而論,就憑慶明帝生前所為,仍保留其親王之位,已是給足了體面。

    但任誰都看得出來,這體面並非是給死了的人的,而是給大慶,給謝氏,甚至是給燕王——

    許明意聽聞了此事,也不禁輕一點頭。

    此番內閣眾人對此事分寸的把握,可謂果決乾脆且恰到好處。

    輕一分太輕。

    重一分則太重——

    當然,這個“重”字是於大局而言,若拋開大局不提,怎樣的處置對那作惡者而言皆是罪有應得,只會輕而不會重。

    當下時局尚且趨於動盪,如此處置,既可平息諸人之怒,亦不至於給“後來之人”留下行事過苛之惡名。

    而無論如何,將其罪行公諸於世,及廢黜帝位之舉,到底也還是解氣的。

    這也算是“物歸原位”了。

    算計了一輩子,到了最後卻還是一場空,越看重什麼越得不到什麼,甚至連死後的虛名也未能保得住——若當真人死後有知的話,她估摸著對方的棺材板怕是都要壓不住了。

    定罪書公諸於眾之後,於一片震動喧囂乃至唾罵聲中,廢帝——榮王的喪儀很快便料理完備了。

    又因有多名官員上書稱其在世之時多番行勞民傷財之舉,本就一切從簡的喪事,因此便再又被削減了大半,比之尋常郡王尚且不如。

    其喪事已畢,議論唾罵聲卻未曾減弱,反而愈高。

    曾經高高在上,無人敢觸其威嚴的帝王,如今成了人人皆可踩上幾腳罵上幾句的千古罪人。

    除卻京中之外,這一樁樁消息也已飛快地傳往了各處。

    而縱然再如何罪大惡極,觸天下人之大怒,可到底人已經死了,一切皆如塵落,已然歸土。

    當下,所有人的目光都或明或暗地放在了另一件大事之上——

    這件大事,才是眼下最實際之事,它關乎著真正的天下大局利弊。

    ……

    這一日,連日陰雲散去,天色一派清朗。

    太子——現在或該稱其為榮郡王,其父已被廢黜,帝王不再是帝王,儲君便也不再是儲君。

    是以,榮郡王隨同解首輔、江太傅、明御史等一行近二十名大臣,登了燕王府的大門。

    解首輔為首,手捧先皇遺詔,請燕王殿下奉旨登基,主持朝政大局。

    奉旨二字是謂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