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妝成 作品

696:做好事不留名(3更)

    陳錫良趁著雙方父母還沒參與進來,由姐夫何叢生當見證者,把林美娟拽著去了民政局。林美娟死活不離婚,民政局的幹部也勸。

    陳錫良說同意離婚馬上給8萬華幣的現金。

    林美娟她弟眼珠子亂轉:“10萬,我讓我姐同意!”

    民政局的幹部都倒吸一口涼氣,知道一些個體戶富起來了,要不要這麼炫耀?10萬,以他現在的工資來算,要掙好幾十年呢。

    幹部也不敢勸了,這哪裡有他說話的地方,他要勸不離婚,女方家損失了10萬塊,能放過他嗎?

    陳錫良連拿8萬出來都勉強,見林美娟沒吱聲,他咬牙同意:

    “就10萬,兒子歸我!”

    林美娟尖叫:“兒子是我的,你亂搞男女關係,沒資格要兒子!”

    林美娟弟弟也不同意,他打的好算盤,外甥養在林家,以後還能找這個姐夫要錢。

    &n

    bsp;  陳錫良也是被氣瘋了,沒有繼續爭兒子。不要就不要,他以後再結婚,想生幾個就生幾個!呸呸呸,他說錯了,結婚那麼麻煩,他為什麼還要自找罪受?

    林美娟的弟弟把她拉到旁邊嘀咕一陣,也不知道怎麼說服他姐的,林美娟就同意離婚。但必須要見到錢才簽字,何叢生讓廠裡的財務送了10萬塊現金來。

    滿滿當當的,堆的像小山一樣高,結婚證換成了離婚證,林美娟還罵罵咧咧的。陳錫良轉身就走,傷筋動骨離了婚,他沒有想象中的高興,卻也有一種輕鬆。

    夏曉蘭在車子裡看著,陳錫良真的乾淨利索離了婚,她把膝蓋上的賬本合上:

    “王哥,我是不是有點壞?”

    要沒有她剛才的一激,今天這場鬧劇說不定又是和稀泥,夏曉蘭不想管陳錫良的家務事,但他這事兒不解決,生意上一直會是大隱患。

    想撤資是不同意的,周誠和陳錫良的錢有一部分都用在了先期投入上,京城和羊城兩處門店的租金和裝修,這些投資是撤不出來的了。

    夏曉蘭壞嗎?

    小王不覺得。

    這特麼的簡直是在救命,救了陳錫良的命。有這樣的老婆,小王覺得換了他能少活好些年!女人不講理起來有多恐怖,瞧他領導就知道了,湯市長的前妻就是個大瘋子,陳錫良的老婆,哦不,現在已經變前妻了,陳錫良前妻就是個小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