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筆見春秋 作品

第452章:狄仁傑後世子孫

山西平陽府,解州下縣平陸。

  典史府。

  「玉森老弟,這次可是多虧了你,要不是你幫忙斷桉,為兄還不知道,那王員外竟然如此可惡,平日裡道貌岸然,樂善好施,結果卻是個貪財小人。」

  「那李家小子,雖說出身寒門,家道中落,誰又知道他竟然跟知府大人有著淵源。」

  「若不是玉森老弟還以清白,這李家小子一紙訴狀,上告知府大人,為兄這頭上烏沙,當是不保啊。」

  平陸縣縣丞,滿臉感激的對著面前一三十多歲的男子,情真意切的說道。

  而在他面前的,便就是吏部尚書詹徽,向太孫殿下舉薦之人,典史狄玉森。

  典史一職,為縣令的左雜官,不入品階,即「未入流「。

  是知縣下面掌管緝捕、監獄的屬官。

  典史屬於未入流,便是九品之下的文職外官,但在縣裡的縣丞、主簿等職位裁併時,其職責由典史兼任。

  因此典史職務均由吏部銓選、也可屬於「朝廷命官」。

  不過在當今世道,尤其是像是平陸這等下縣,典史也可由吏員代任。

  狄玉森只是生員,雖同樣領取俸祿,但嚴格來說屬於代典史。

  等他什麼時候考中秀才功名,便可轉正。

  只是狄玉森沉迷斷桉,律法之道,對於四書五經頗為荒廢,沒有什麼讀進去的心思,在秀才這一關上,一直難過。

  「縣丞大人客氣了,這些本就是玉森職責所在,當不得受這般大禮。」

  狄玉森看了看外邊僕從挑著的擔子,拱手作揖道;「還請大人將其拿回去吧。」

  縣丞連忙說道:「那怎麼能行,這是我特意送來,以聊表心意,玉森老弟,莫不是嫌少,不肯受我心意。」

  狄玉森眼神堅定,堅持道:「玉森並未客氣,只是無功不受祿,這斷桉本也在典史的職責之內,當不得如此。」

  「請縣丞大人收回去吧。」

  面對狄玉森的再三堅持,縣丞也是無奈,只得是感嘆道:「玉森老弟,當真有先祖之風範,倒是為兄唐突了。」

  「既是如此,那晚上為玉森老弟設宴,可不能再行推辭了,否則玉森老弟,那就是看不上為兄了。」

  狄玉森只好抬手道;「請縣丞放心,屆時玉森必然到場。」

  待縣丞帶著人離開後,一名女子出現。

  不同於普通婦人家女子的打扮,此女子身著勁裝,沒有端莊賢淑之感,反倒是眉宇間有幾分英氣迴盪。

  「狄玉森,我剛剛可是在一旁看了,那可是上等的綢緞布匹,還有好肉好肉。」

  「咱們典史府多久沒開葷腥了,靠你那每月三石,還得熬七八日才能吃些好的。」

  「難道你就不心疼嗎。」

  「再說了,這是李縣丞他自個送的,若不是你,他頭上烏沙,必然被下,算不得什麼行賄。」

  女子有些埋怨的說道。

  狄玉森有些無奈,解釋道:「立雪,你不懂,縣丞這番出手,至少都值二十貫寶鈔,如此貴重,哪裡是我能接受的。」

  「如今天子,最是對貪汙受賄深惡痛覺,一旦牽扯進去,別說官衣,便是這身家性命是否能夠保住,都是一大問題。」

  「咱們現在也能過活,即便日子少許差點,無無傷大雅,我看京師邸報上說,太孫殿下已然提出提***吏俸祿,指不定這一兩年就能落實下來。」

  「到時候咱們的日子,也就好過許多了。」

  女子是狄玉森的妻子秦立雪,年歲二十,完婚不過二月。

  狄玉森和秦立雪的相識,倒不是有()媒妁之言,算是自由戀愛。

  秦立雪是孤兒,自小尼姑廟中長大,但並未出家,習了一身武藝。

  在明代小說盛行,看多了各類武俠小說,加上自身武藝精湛,便就有了打抱不平的性子。

  而後自然是要闖蕩江湖。

  不過現實給了秦立雪狠狠一擊。

  在朱元章實行戶籍關卡制度下,秦立雪差點沒走出尼姑廟十里,就要被抓捕。

  好在最後羊裝是商人護衛,這才矇混過關。

  不過想象中的江湖漂泊,卻跟流民差不多了,經常飽一頓餓一頓的。

  明初的江湖,跟以往任何朝代不同,有著很高的門檻。

  想要真正能夠浪跡江湖,閒雲野鶴,首先就是要有通關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