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灰s 作品

第113章 不叫老公,叫大叔!

 民政局結婚登記處,一對新人正在拍結婚照。

 陶婉婉整理了一下額頭間的鬢髮,看著陸明說道:“怎麼樣,後不後悔?”

 陸明淡淡一笑:“不後悔!”

 “那就那我們說的,領證之後,我們還是室友。不可以那啥,不可以告訴任何人。如果不合適,後悔還來得及。”

 陶婉婉說出這句話,自己都覺得自己瘋了。自從確認陸明是穿越重生之後,她就一直心神不寧。當陸明提出結婚時,她同意了。

 有些事情是不能拖的,陸明之所以提出結婚,是他看到了四十七歲的自己,那眼神中透露出的遺憾。那個世界的陸明,應該與陶婉婉有著一段故事。

 既然已經知道了那個世界的結果,那麼這個世界,就不要重蹈覆轍。結婚,或許就是最好的選擇。

 ……

 “你們靠近一點,對,再靠近一些!”在工作人員的引導下,侷促不安的陶婉婉往陸明身邊靠了靠。

 在這個年代,個人信息全部上網,無論是公民信息,還是戶口信息,全都記錄在公民的數據庫中。結婚,甚至不用到民政局登記。

 但兩人還是來了,電子結婚證雖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應,但那鋼印敲擊下的結婚證,摸在手中,總是感覺踏實了不少。

 這個年代,婚姻法做出了一些微調,為了鼓勵年輕人結婚,還特地明確財產的分配方式。

 在家庭的稅務減免上,更是有著專項的減免。但是需要雙方將婚前的個人財產,轉移至兩人的家庭賬戶上,雖然歸屬權還是個人,但財產性質已經變更,已經屬於夫妻之間的共同財產了。

 面對工作人員的詢問,陶婉婉微微的搖了搖頭,說道:“婚前的個人收入和財產就不轉移性質了。”

 陸明可算是千萬富翁,陶婉婉的財產根本就沒有多少,變更財產性質,陸明是極為吃虧的。若是以後分道揚鑣,陶婉婉至少可以到一半。

 陸明卻是說道:“我願意變更財產的性質,將個人財產,轉變為夫妻共同財產。”

 “不要了吧?”陶婉婉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