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 不想去見老師

 然而,當張三來到妹妹房間的時候,卻是發現昨天晚上就被自己丟進大門口的垃圾桶中的掃地機器人竟然又回來了!

 張三眉頭緊張,仔細地打量著整個房間。

 難道這房間之中,有什麼髒東西?

 還是有什麼詭異?

 所以,才會一直將掃地機器人帶回來?

 還是,這個掃地機器人本身就有什麼問題,所以才會一直出現在妹妹的房間裡,甚至一直出現在同一個地方。

 張三想要走過去將桌子和椅子之間的那塊地板砸開,看看下面是不是有什麼東西。

 可是,貿然將家裡的地板砸壞的話,父母問起來就不好交代了。

 等等!

 換一個角度思考,掃地機器人會不會是提醒我要注意什麼?

 所以才會不斷引導我來到妹妹的房間。

 只是,它希望我注意到的是什麼呢?

 張三忽然想到了妹妹被雷劈死這件事情。

 真的是被雷劈死的嗎?

 頭七不是應該有葬禮嗎?

 為什麼也沒有?

 真的是為了不讓外婆知道,所以才一切從簡的嗎?

 還是其中有什麼問題,或者特殊的隱情?

 張三忽然覺得,也許去妹妹的學校,見到老師的話,也許就會知道更多。

 至少,肯定能得到一定的線索。

 既然這樣,那麼就先不管妹妹的短信內容。

 再試一次,如果不按照妹妹的遺願要求來做事,會發生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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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小科普:

 無證駕駛是指未獲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機動車。

 而且,有規定開車上路的時候,一定要帶著你的駕駛證。

 所以,像是文中提到的張三和朋友用朋友父親的車來練車,這種情況是不對的!

 當然,你在駕校學習開車時,有教練並且是在指定場地進行的練習,這種情況自然不能算是無證駕駛。

 以上內容,雖然涉及法律,但並不涉及到刑法。

 可你要是無證駕駛撞人,構成交通肇事罪,那就違反了我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交通肇事罪】了!

 所以,沒證別碰車!有證也悠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