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七九十九 作品

肉排(五)

    我一口氣跑到了警察局裡,我喘著粗氣,對正在值班的警察說:“救……救命,有人殺人了!”

    值班的兩個警察互相交換了一下眼神,反倒把我按在了桌上。

    我拼命掙扎著:“你們抓我幹什麼?那個殺人魔還在飯店裡呢!”

    “老實點兒!你先給我解釋清楚,你身上的血是哪兒來的?”

    血?我扭頭看向警察局側面那一面寬大的鏡子,果然,我的臉上,身上,甚至手上,全部沾滿了鮮血。

    我仔細回憶著,我想到了在穿過那條暗道時,頭頂上破舊的水管,在那裡有東西滴到了我的身上,難道就是這些血跡嗎?

    我極力掙扎著大聲喊叫著:“我知道這些血跡是哪兒來的!我知道!你們放開我,我說給你們聽!”

    最終警察還是選擇相信了我的話,把我帶到了審訊室裡,一個人做著筆錄,另外一個人仔細聽著我所描述的事情。

    我從他們的眼神中看出來了他們對我所描述的事情的不信任,但是為了以防萬一,他們最終決定還是派人去了我所說的那家快餐餐廳。

    我憂心忡忡地在審訊室裡等著他們回來,等他們又回到警局,兩個警察只是一臉凝重,

    我急匆匆的問他們發現了什麼,他們說那裡根本就不是一家快餐餐廳,而是一個小型的超市。

    並且超市老闆說,他們已經在這裡營業了十幾年了,經過走訪鄰居,的確也是這樣。

    而且我說的那條小巷子根本不存在,更別說那個神秘的暗門了。

    最後。警察只把我當成了一個精神有問題的人,臆想出來的事情,對我批評教育了幾句,就把我給放走了。

    直到現在,我都不能確定那天晚上我見到的事情到底是真是假,只不過有一點可以確定的是,經歷過那天之後,阿虎就向我提出了辭職。

    嗜錢如命的他,將近半個月的工資也沒有要。我不知道這兩件事之間有沒有什麼聯繫。但是,這個事件也就到此結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