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於歌 作品
第34章 第 34 章
清晨隨翊做了個夢, 居然夢見姜乘曜了。
夢裡他居然看清了姜乘曜的眼睛, 隔著頭盔漫長地看他。周圍車水馬龍都成了虛幻泡影。
他的眼睛單的很好看,有點欲。
醒來以後隨翊還有點心驚,男孩子晨起都會有反應,兩件事連在一起有點分不清有沒有因果關係。
他從床上坐起來, 發現床頭的這些茉莉花花苞, 泡了一夜,第二天清晨就全開了。
像是茉莉花的芬芳香氣引誘他做了這個夢。
一天當中, 晨起時分,他的皮膚是最敏銳的時候, 換衣服的時候, 衣料摩擦到他的胸膛, 他拿了手機, 打開一個刷題軟件狂刷二十分鐘, 終於神清氣爽。
他起來吃早餐,江家人都在,老爺子就問了他成績的事。
“我聽說你這次考試,拿了年級第一?”
隨翊點點頭。
也不知道是誰說的。
他感覺江威和江寧是不會主動說的。
“好孩子, 好好學。”
江明問他:“你之前在清遠參加過什麼競賽麼?能保送麼?”
隨翊搖搖頭。
清遠縣高中至今沒有出過保送生,小地方几乎沒這個概念, 大家心思都在高考上。
他在學習上很有信心,保送不保送的, 都行。
“那得參加高考了。今年的奧賽也都過了初賽了吧?現在報名也來不及了。 ”江家大嫂說。
飯桌上的話題太高端, 以至於江威全程都想當隱形人。
他覺得隨翊太優秀了也是好事, 上週他媽還有訓他, 這周好像也認命了。
不認命也沒有辦法啊。
差距實在太大。
這個隨翊, 他真的像是六邊形戰士一樣, 沒有缺點的。
就連他的高冷,不愛笑,都顯得那麼酷。
江威都想做他小弟了。
要是別人知道他是隨翊的堂弟,他應該也會很光榮吧?
江威被自己這個念頭嚇了一跳。
江明看到他自行車太破舊了,就給他換了一輛幾萬塊的山地自行車,一大清早他助理就送過來了。
喜歡一個人,看什麼都是順眼的,江老爺子聽說他喜歡騎車,也連連點頭,說:“小孩子多運動是好事,現在的孩子去哪都是司機接,司機送,一天到晚走不了幾步路。身體是革命的本錢,我年輕那會,也都是騎車上下學。”
江明說:“我說隨翊像誰呢。”
老爺子笑了,看向隨翊:“這孩子是有點像我。”
這下不光劉玫,就連江輝都有點不太笑的出來了。
對老爺子來說,這句話真的是最高的褒獎和認可了。
吃了飯以後,老爺子把隨翊叫到書房,送給他一樣東西。
是一塊手錶。
勞力士的。
純金屬的,黑色錶盤,金色指針,風格上其實比較冷厲,並不適合學生。
“這是我當年高考的時候,長輩送給我的,現在我把它給你。”
說的像個傳家寶。
換做旁人,不知道會多受寵若驚。隨翊表現的卻很平靜,淡定的不像個十七歲初入豪門的男孩子。
他走了以後,江老太太說:“他這性格,又是跟著隨櫻長大的,捂不熱。”
老爺子說:“這孩子性格能成大事。”
江家從來不缺熱乎乎的人。有的是人暖他們的心。
但是江家缺個優秀的接班人。
週六上午,隨翊照常去學琴。
夢裡他居然看清了姜乘曜的眼睛, 隔著頭盔漫長地看他。周圍車水馬龍都成了虛幻泡影。
他的眼睛單的很好看,有點欲。
醒來以後隨翊還有點心驚,男孩子晨起都會有反應,兩件事連在一起有點分不清有沒有因果關係。
他從床上坐起來, 發現床頭的這些茉莉花花苞, 泡了一夜,第二天清晨就全開了。
像是茉莉花的芬芳香氣引誘他做了這個夢。
一天當中, 晨起時分,他的皮膚是最敏銳的時候, 換衣服的時候, 衣料摩擦到他的胸膛, 他拿了手機, 打開一個刷題軟件狂刷二十分鐘, 終於神清氣爽。
他起來吃早餐,江家人都在,老爺子就問了他成績的事。
“我聽說你這次考試,拿了年級第一?”
隨翊點點頭。
也不知道是誰說的。
他感覺江威和江寧是不會主動說的。
“好孩子, 好好學。”
江明問他:“你之前在清遠參加過什麼競賽麼?能保送麼?”
隨翊搖搖頭。
清遠縣高中至今沒有出過保送生,小地方几乎沒這個概念, 大家心思都在高考上。
他在學習上很有信心,保送不保送的, 都行。
“那得參加高考了。今年的奧賽也都過了初賽了吧?現在報名也來不及了。 ”江家大嫂說。
飯桌上的話題太高端, 以至於江威全程都想當隱形人。
他覺得隨翊太優秀了也是好事, 上週他媽還有訓他, 這周好像也認命了。
不認命也沒有辦法啊。
差距實在太大。
這個隨翊, 他真的像是六邊形戰士一樣, 沒有缺點的。
就連他的高冷,不愛笑,都顯得那麼酷。
江威都想做他小弟了。
要是別人知道他是隨翊的堂弟,他應該也會很光榮吧?
江威被自己這個念頭嚇了一跳。
江明看到他自行車太破舊了,就給他換了一輛幾萬塊的山地自行車,一大清早他助理就送過來了。
喜歡一個人,看什麼都是順眼的,江老爺子聽說他喜歡騎車,也連連點頭,說:“小孩子多運動是好事,現在的孩子去哪都是司機接,司機送,一天到晚走不了幾步路。身體是革命的本錢,我年輕那會,也都是騎車上下學。”
江明說:“我說隨翊像誰呢。”
老爺子笑了,看向隨翊:“這孩子是有點像我。”
這下不光劉玫,就連江輝都有點不太笑的出來了。
對老爺子來說,這句話真的是最高的褒獎和認可了。
吃了飯以後,老爺子把隨翊叫到書房,送給他一樣東西。
是一塊手錶。
勞力士的。
純金屬的,黑色錶盤,金色指針,風格上其實比較冷厲,並不適合學生。
“這是我當年高考的時候,長輩送給我的,現在我把它給你。”
說的像個傳家寶。
換做旁人,不知道會多受寵若驚。隨翊表現的卻很平靜,淡定的不像個十七歲初入豪門的男孩子。
他走了以後,江老太太說:“他這性格,又是跟著隨櫻長大的,捂不熱。”
老爺子說:“這孩子性格能成大事。”
江家從來不缺熱乎乎的人。有的是人暖他們的心。
但是江家缺個優秀的接班人。
週六上午,隨翊照常去學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