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野宗政辰 作品

第1655章 《古穿今—秦野篇》

野?

  這是什麼狗屁理由?她名字裡帶了一個野字,她又不是野人野貓野狗,還有,他這看寵物一樣的眼神是怎麼回事?

  “筆。”

  唐暮修長的指尖夾著簽字筆,指節骨節分明,格外漂亮,完美的像藝術品。

  “我是不會籤的。”秦野把合同扔到桌上,“我對當奴婢不感興趣。”

  在古代,她高低都是個千金小姐。

  到了現代,還要屈尊降貴的當丫鬟?

  “什麼奴婢?”唐暮覺得她的措辭很古典,“情人。”

  還是這個詞比較好聽。

  “情人和奴婢有什麼區別?不都是要伺候你,哄你開心麼?”秦野問。

  “那不一樣,”唐暮雙手交疊著合十,笑道,“在古代當婢女,吃不飽、穿不暖,還隨時會掉腦袋,但是當我的情人,只需一年時間,你腳下所站著的土地,整個a市,全都是你的。”

  這是天價。

  沒有誰能拒絕金錢的誘惑,如果有,那就一定是給的價碼不夠高。

  用a市買她一年,她應該知足了。

  秦野冷笑一聲,“你可真看得起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