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瀾皓月 作品

第16章 第16章

 從這裡回去,程瀾告訴閆淑芬,“大伯母,我看秦柳阿姨現在一心奔事業,好像沒有要把大伯搶回去的意思。”


 上次,秦柳還提過林大伯兩回。


 不過也是說如果再沒有辦法,她只能去找哨兵表明身份說自己是林大伯的前妻,特地從老家來看兒子的。


 這次則從頭到尾都沒提過。


 她更多是高興終於在成都安定下來了,離兒子還不是太遠。三站路在大成都真的算是很近的距離了。


 另外就是有些擔心自己手頭的錢不夠花。


 她可沒想到再找大伯要錢過日子。那2000塊是作為離婚的補償。


 本來嘛,她跟了大伯九年多,都是林家最苦的日子啊。


 聽說那些年她孃家還貼補了林家不少。


 林大伯回城的時候都跟她離婚了,現在也和原配復婚又生活在了一起。


 她如果有搶人的心思,當初就不會爽快離婚了。


 她找到林爺爺哭一場,林爺爺肯定會為她做主的。


 那林大伯想離婚肯定沒那麼順利。


 所以程瀾覺得,秦柳阿姨是完全沒有要找大伯復婚的意思的。


 她就是惦記兒子惦記得不行才沒忍住,進城來的。


 至於林大伯,應該是傷了她的心。你既無心我便休!


 她現在想得更多的應該是怎麼掙錢,真正在成都紮根。衣食住用行,樣樣都要花錢啊!


 最好將來成了小老太太也能夠自給自足,不要給林墨增添麻煩。


 所以,她才對合夥做生意挺上心的。


 程瀾設身處地、推己及人,能想到的就是這些。


 “奔事業?”閆淑芬疑惑地問道。


 “就是掙錢啊。成都居,大不易!她一年房租360,加上吃喝怎麼也得花800吧。再買買衣服1000塊就沒了。她想守著小墨長大,也得手頭有錢啊。”


 閆淑芬點點頭,是這個道理。


 林景東肯定是沒多的錢去貼補秦柳的生活的了。他說下個月起要多交50塊的生活費。


 他一個月才一百多呢。


 一家四口之前是交一百的生活費。再加五十,他們兩個人的工資就剩下一百了。


 至於眼前的瀾瀾是老爺子自己在負擔。反正景南目前應該是養不起孩子的,他能養活他自己就不錯了。


 然後老爺子再每月給小琅和瀾瀾一人30塊的零花錢,小墨小一些給20。


 要貼補秦柳,除非是老爺子自己掏錢。而且是動用補發的工資的老本。


 因為他如今每月的兩三百也是都花了的。三個孩子每月就得花他一百多了。


 景東補發的工資,給秦柳寄了2000去。剩下的還有4000是存的定期,存摺還在自己手上呢。


 不過,原來2000塊那麼不經用啊。


 他們家還算是拿高工資的人家了,錢都不經花。


 聽說外頭批發市場的許多老闆,倒是賺得盤滿泊滿的啊。


 還有承包了整個批發市場的夏老闆,那可就更是大老闆了。


 聽說他和馬家走得挺近的,主要就是通過馬家的關係,然後又給軍中捐贈了不少物資才得到了承包的機會。


 閆淑芬看看跟前的林琅和程瀾,覺得她們也都不是小孩子了,便把這些意思給她們說了說。


 別以後只會讀書,不會持家。


 瀾瀾可能好些。聽說她還知道把老家的房子保下來,屋主都換成了自己名字,還一年收120塊的租金呢。


 小琅,這可是真不知道柴米貴的。


 對於閆淑芬也覺得錢不夠用,程瀾有些驚訝。


 林家真的已經算是如今很好的人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