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瀾皓月 作品

270. 第 270 章 而且,隔壁不是每……

 而且, 隔壁不是每一戶都有產權的。

 有一些人當年佔了屋子,但始終沒有得到產權。

 但原房主可能就是那十年捱整, 人不在了。沒人回來收回房產。

 程瀾也是這會兒才知道, 原來占人房子的人只有居住權。甚至有人只佔了10平方的。

 但這種,政府也不能把他直接攆出去讓他無家可歸。

 現行政策就是許他本人住到死為止,後代不能再繼續住的。

 這種應該算是城市貧民了。

 現在還有很多比這更緊急的事, 清理產權這樣的事就暫時擱置了。

 昨晚街道辦的人那邊倒是對程瀾說,她要是能把人挪出去,他們很樂見的。

 廢話,這是替他們解決難題了。

 程瀾順勢就問了產權的事。她要的話肯定是要有產權的。

 不然回頭她都弄好了, 這一塊10平方沒產權, 那一塊18平方又沒產權怎麼搞?

 街道辦的人說這一片並沒有名人故居, 不需要復原供人參觀。

 產權有主的就在房主手裡,無主的在政府手裡。

 那些只佔了一間、兩間住著的人,他們買不起。

 如果他們買得起,政府早就轉賣給他們了。

 所以如果程瀾要買,也是沒有問題的。

 程瀾那天辦過戶時候又問了問韓江波。

 韓江波去翻查了相關資料, 告訴程瀾確實是這個情況。

 他道:“你安心買下來好把人挪出去好了。就算真有名人故居又怎樣?雍正年間的怡親王那不是名人啊?現在怡親王府也讓住成了大雜院了。還有左宗棠故居,那也是你佔一點、我佔一點,挪都挪不出去。”

 程瀾買小房子挪出去的人,當然也是得不到小房子的產權的。

 她還得是在同樣的好地段買, 人家才肯搬的。

 10平方的這種,確實是有些麻煩。要買這麼小的房子安頓人還不容易呢。

 不過她可以買大一點,多安置幾戶這樣的人。

 同樣是按照政策讓他們住到歸天為止,子孫後代不能繼續住。

 到時候法律條文怎麼簽署,她得找京大法律系的教授有償諮詢一下。

 不像昨晚的免責聲明,在京大找個法律專業的學生就搞定了。

 就當她買了房子無償租給那些人住吧。到時候都要在她的房子裡終老呢!

 走一位, 她就收回相應的房間。

 這一批人都走完了,她就把房子賣掉。

 弱勢群體,街道辦都拿他們沒辦法。她也只能依葫蘆畫瓢。

 反正不是凶宅,老人正常離世應該不會太影響價格的。

 華國除了近一十年修的新房子,哪座房子裡沒有老人過世的?

 程瀾去給村裡打了個電話。

 她在村裡的小賣部不是還有一萬四的股本沒領完麼。

 當時沒想到這麼快就買到了第三進的院子。這就要開始做開業的準備了。

 然後她還‘野心勃勃’要搞個大觀園,從高煜那裡拿的一萬六也都花出去了。

 現在她手頭就只有九月份的五千塊了。

 這要做整體的裝潢怕是不夠。

 就算她只是做仿古的桌椅、宮燈那些,買近現代的字畫、花瓶、擺件,感覺要佈置夠十多個房間也不夠啊。

 那桌椅她肯定得買好木料的,得買紅木的啊。

 大的套間,再置辦一張紅木的床榻。

 而且還要進行第三進院的古宅修復。

 五千塊真的不夠。

 和支書說好了,程瀾又問了問資助的貧困學生的情況。

 目前這個範圍還只在程家村,本家和外姓人都有。金額上分了點親疏遠近。

 至於獎學金,標準已經公佈了。不過期中考試都還沒考呢,至今沒發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