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海妖后 作品

第4章 第 4 章

 前160根的銷量都算安夏的,後面的部分都是陳偉的。

 王德標自己想辦法借錢,把定金部分賣完,剩下的就都是王德標的。

 定160根,是因為這樣正好淨賺14400元,夠買下牌照。

 “真有這麼多人買嗎?”安夏看著陳偉興沖沖地盤算著怎麼發財,她還是不敢相信,雖然這個城市的人口確實挺多,但真有這麼多人花一個多月的工資買一根鏈子?

 還是說其實這個城市已經是人均款爺,吃死工資的才是少數群體?

 陳偉讓她放心:“從最後一根鏈子賣完到現在,才一個多小時,已經有至少三十多個人過來問了。而且全市賣正版鏈子的只有我們一家,大都百貨商場賣的是仿品,沒有m標,根本就不是一個檔次的東西。

 你最好後天走,怎麼著也能有三四百人預定,再多也難了,我們就定每人收20塊錢定金,應該沒問題,然後再趁廠裡的貨沒運過來的空檔把德標那份賣一賣,剛好能賣完。”

 安夏出人去拿貨,陳偉出面子,用廠子櫃檯的背書收定金。

 王德標淨賺,所以雖然出的貨先算給安夏和陳偉,他也沒有意見。

 反正大不了到時候,在他這邊接著賣唄,稍微便宜點肯定能出貨。

 安夏點點頭:“嗯,我先買火車票,等確定出發時間再來找你。”

 現在,安夏的問題從沒錢,變成了怎麼樣才能說服媽媽,讓她出門去南方省。

 安夏在工作後,經常獨自一個人出去旅遊,世界都走遍了,跑一趟南方簡直就跟去樓下早餐店一樣隨便。

 但是1988年,比不得幾十年以後。

 那些在網上謳歌八十年代人心淳樸的人,根本就不知道那個時候的治安是怎樣的糟糕。

 安夏知道1983年和1996年,全國有兩次嚴打。

 如果天下太平,嚴打誰啊?

 她知道南方省為什麼禁摩托車,也知道“剁手黨”在一開始指的是物理剁手,而不是指雙十一後吃土的尾款族。

 飛車黨當街搶劫,看到金耳環金項鍊直接就拉扯,不管受害人是不是耳朵被撕裂,身體被摩托車拖行。

 甚至直到安夏上大學以後,宿舍裡有一個來自南方省福田的同學,都把龍華龍崗坪山等等被稱為“關外”的地方,說得像人間地獄一樣,她媽媽都不讓她去。

 1983年的嚴打,打了整整三年。

 安夏覺得,距離嚴打收工剛過兩年,死灰就算復燃,也不會燃得太快,只要不露富,只在白天人多的地方行動,安全是可以有保證的。

 問題是,有一種不安全,叫做“媽媽覺得你不安全”。

 安夏沒什麼把握說服媽媽,她想好了,要是媽媽不同意,她不告而別也得去。

 賣鏈子能淨賺90%,90%四捨五入就是100%啊!

 馬克思說得好啊!

 有了100%的利潤,資本就敢踐踏一切的人間法律。

 何況安夏跟這位媽媽還不是太熟。

 晚飯後,安夏鼓起勇氣,對媽媽說想在上班之前,去南方省玩一趟,順便看看嫁到那裡的姑姑。

 她在心裡編了好幾套話,包括她怎麼解決安全問題,怎麼處理突發情況等等。

 沒想到媽媽就說了一句:“你有錢嗎?”

 安夏:“嘿嘿嘿……我這不是來跟你商量了嘛……”

 媽媽白了她一眼:“就知道嘻皮笑臉,我那會兒周遊全國,可沒讓你外公出一分錢。”

 此時,安夏才知道這位媽媽的牛逼之處,1966年,正是“大串聯”的時候。

 不管它的初始目的是什麼,總之,就成了很多年輕人出去看看外面世界的大好機會。

 火車,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