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海妖后 作品

第20章 第 20 章

 賣剩下的像素狗和像素貓最後被安夏送到百貨商場的鐘表櫃檯上, 只要跟櫃長說好了就行,不需要走層層申批流程。

 平時就擱在那裡,有人問, 營業員就給介紹介紹,賣出來的錢再給安夏。

 安夏給他們發提成, 櫃長跟營業員分。

 比死工資開心多了,營業員賣貓狗鬧鐘的熱情比正職高出一大截。

 週日, 安夏去商場查看銷售情況的時候,玩具櫃的櫃長悄悄把安夏拉來說:“這明明是玩具嘛,放在我這裡賣, 肯定銷售比放在鐘錶櫃賣得更好。”

 安夏一琢磨,是這個道理。

 剛好鐘錶櫃那邊也要調查櫃檯佈置,就給挪到玩具櫃去。

 趁著滿地小朋友的時候, 安夏親自給他們演示電子小狗和電子小貓的操作手法。

 “我不想要小狗, 我想要變形金剛……”安夏聽到一個小孩子在小聲嘀咕。

 “變形金剛在電視裡呢,不能買!”他的媽媽對小狗鬧鐘頗有興趣。

 安夏聽見了,變形金剛?

 她記得自己的老闆——一個四十多歲的男人, 桌上還擺著一個汽車人大黃蜂的模型。

 他說過他人生第一個大黃蜂是他上小學的時候, 考了全年級第一, 他爸斥巨資六十塊錢買的正版。

 當時聽這句話的安夏,只提取了句子中的“全年級第一”, 並感慨學霸果然從小就是學霸, 難怪長大考上了清華的本和清華的碩。

 現在想起這句話, 她自動提取的關鍵詞是“八十年代、六十塊、正版”。

 老闆好像還說了一句, 當時賣得特別火爆, 第一次去買都沒買到, 是給了定金以後的下下個週日去才拿到貨的。

 安夏聽說過變形金剛的傳奇, 孩之寶公司為了賣玩具,專門拍了這部片,為了進大陸,連播放權都是免費送的。

 可是……最近引進的動畫片就那麼幾個,並沒有變形金剛呀。

 不過,算算時間也近了,安夏抓住了在家啃西瓜打牌的孫志。

 “你知道變形金剛嗎?”

 “不知道。”

 “快去找孩之寶公司要授權!”

 “啊?”孫志一臉懵逼。

 最近他都被安夏推著走,狀態就好像承天寺那一夜,被蘇東坡瘋狂弄醒的張懷民。

 安夏讓他找孩之寶公司,他真去找了。

 聊了幾句就掛掉,孫志過來彙報情況:“他們說,去年他們就把大陸區域的正版玩具生產許可授權給了一個香港人。”

 “玩具包括什麼範圍,文具算在裡面嗎?”安夏問道。

 孫志愣在那裡,他沒問。

 安夏扶額,這點意識都沒有,就算他的工廠質量管理過硬,也只能苟延殘喘混口飯吃,做大做強是不可能了。

 想她當年在公司裡當卷王的時候,聽到一點風吹草動跟提高她的業績似乎可能有點關係,都要湊過去打聽打聽,誓要把那個項目搶過來。

 她還是個領工資的,最多領獎金的時候好看一點。

 孫志是老闆啊,老闆,每產生一分錢的剩餘價值都是他口袋裡的,居然一點都不積極。

 孫志在安夏的威壓下,怯怯地打了第二次電話,這次問清楚了,授權的就是單純的玩具,也就是動胳膊動腿,就能從人變汽車,再從汽車變成人那種。

 大概為了表示自己真的很積極,在努力。

 孫志還問了那個香港人的名字,以及他們玩具生產廠的地址。

 “就在佛山的鹽步鎮,永南玩具廠。”

 安夏揉了揉額角:“所以,你剛才,有沒有問孩之寶公司,能不能把文具的授權給你?”

 “啊?……哦……哎?”孫志的笑容再次僵在臉上。

 他完全沒想到。

 安夏現在很想打人。

 經歷了這麼多,孫志想通了。

 有些事情,真的不是可以強求的,想不到,就是想不到。

 一步想不到,處處落後於人。

 他想通了,在最朝氣蓬勃,積極進取的八十年代,孫志同志,決定正視自己的不足,找準自己的賽道,做出正確的選擇——躺平。

 孫志把關於變形金剛的授權問題全部交給安夏,掙來的大頭給安夏,他願意做一個無情的開票機器。

 安夏親自拿起電話,與孩之寶討論這個問題。

 “是的,我想談談關於衍生產品在大陸的生產和經營權。”安夏說。

 對方態度不錯,跟安夏說了一個大概的範圍,湊在聽筒旁邊的孫志倒吸了一口涼氣。

 授權費把他賣了都不夠。

 安夏不慌不忙繼續談,還說週一去親自拜訪。

 掛了電話,孫志狐疑地問:“你有錢?”

 “沒有。”安夏現在也掏不出來這麼多錢,要是“哇哦”大賣了還差不多。

 “那你……”

 “你還記得,你電腦上的這個軟件,也沒付我錢吧!”安夏拍拍孫志的電腦。

 “嗯?”孫志下意識地向後挪開一點,難道安夏現在想來討債?

 “還記得你當時怎麼說的嗎?說支付方式好商量。哎,那個時候你怎麼那麼聰明,現在像個傻子?你有兩種人格嗎?”安夏恨鐵不成鋼。

 “咳,那你週一還要跟廠裡請假嗎?”

 “請什麼假啊!我是給廠裡做事好不好!”安夏理直氣壯。

 ·

 ·

 安夏提交出差申請,她第一次用九廠開的工作證明坐了一趟飛機。

 直奔孩之寶駐華辦事處。

 雙方交談甚歡,談到衍生品授權的時候,安夏希望能在銷售之後再支付。

 孩之寶說雖然永南玩具廠的授權費確實不是一手交錢一手交權,但那是因為有鹽步鎮官方背書,還有香港人做中間牽頭。

 職員們並不知道像安夏這種情況應該怎麼應用。

 但是此時的孩之寶公司,態度十分客氣。因為他們被央視拒了一回又一回。

 第一次拒絕的理由是“暴力成分比較多,不利於塑造熒屏文化”。

 第二次拒絕的理由是“商業味過重,教育意義一般”。

 他們能打入國內市場太不容易了,是以全片免費播放的形式求著上海臺播,才有出鏡機會。

 安夏又是帶著出錢的誠意來。

 沒有可用經驗沒有關係,摸著大老闆過河不就行了。

 最後,電話打到大老闆那邊去。

 安夏用英文親自解釋了一下關於衍生品授權的好處之後,大老闆沉默半晌,回答:“ok。”

 現在是七月,七月底,《變形金剛》就會播出,兩個月內,安夏要交齊授權費。

 安夏算了算,覺得有希望,便籤署了合同。

 她帶著各種物料回到自己的城市。

 深夜,孫志被安夏安排明日工作:去國營玩具廠挖牆角。

 孫志幹別的不行,挖牆角的能力還是有的。

 玩具廠門口有個賣小吃的攤子,中午好多工人都在那裡吃飯聊天,孫志在那裡蹲了半小時,然後趁老師傅罵現在的廠領導是孫子王八蛋,就知道往自己家裡撈錢的時候,趕緊湊上去:“您想多掙點錢嗎?”

 在全民反詐意識都不強的時代,老師傅們紛紛向孫志圍攏過來……

 ·

 ·

 牡丹紡織廠這邊,龔偉和陳勇一臉懵逼地聽著安夏說拿到了孩之寶的授權,可以在t恤上印變形金剛的圖案。

 兩人完全沒有聽說過什麼變形金剛,也想不通一件t恤原價十塊,印個圖就能變成五十塊。

 “米老鼠和唐老鴨也很流行,但是我看到小攤上印著米老鼠和唐老鴨的那些東西,也沒有很貴。”陳勇說。

 “這不一樣。”

 龔偉反問:“有什麼不一樣?”

 “他們都沒有拿到迪斯尼的授權,畫面質量,還有一系列的配套都沒有,米老鼠就是單純的一個米老鼠。”

 安夏跟他們講了半天消費心理,關於“你們沒錢,才背a貨。我高端大氣上檔次,我用正版。”

 兩個打小在廠子里長大的男人,默默看著她,緩緩搖頭。

 他們還是不願意相信。

 人類也不會願意為自己不相信的事情付錢。

 牡丹紡織廠現在是自負盈虧,陳勇和龔偉都不同意用廠裡的錢支付授權費。

 不比九廠,財大氣粗,可以隨便把公家的錢打水漂玩。

 “行吧,那麼,就就籤代工協議,廠子就當是接代工了。”安夏退而求其次。

 安夏又與幾個服裝廠溝通,問他們願不願意生產變形金剛的t恤。

 回答:不願意,沒聽說過變形金剛。

 於是,安夏又與他們簽定了代工協議,順便也借他們的銷售渠道走貨。

 一切就緒……除了缺錢。

 要人家代工廠開工,就算不付全款,也得先給訂金。

 一毛不拔,那是不可能的。

 好在安夏等待的機會終於來了,出租車營運管理條例的大改革。

 她從柳阿姨手裡以一萬四價格買下的出租車牌,瞬間翻了一倍多。

 一牌難求,最終二十二萬出手。

 當晚這個消息就被跑得很快的記者發在晚報上。

 媽媽一邊看報紙,一邊跟安夏說:“哎呀,這個不就是你柳阿姨上次要賣的那個牌照嗎?她跟我說一萬四,哎,我嫌貴沒買!要是買了多好啊!這一轉手,比上一輩子班賺得都多。”

 “可不是嘛。”安夏隨口應道。

 “真後悔沒聽你的。其實咱家當時湊一湊,還是有這麼多錢的。”

 “命裡無時莫強求。”

 “當時這個牌照買來才一萬九,現在賣這麼貴,這個人會不會被判投機倒把罪啊?”

 安夏無奈地抬起頭:“媽,十一屆三中全會都已經開完十年了啊!”

 媽媽也就那麼順嘴一說,懷著無限後悔的心情,又低下頭繼續看報紙。

 這筆錢,安夏全部拿來投產,她要把孩之寶的授權用到極致。

 除了小孩子的文具、衣服之外,安夏還在猶豫要不要搞個同款的計算機或是bb機的變形金剛周邊。

 想想看還是算了。

 現在計算機的使用者:高級知識份子。

 bb機的使用者:第一批暴富起來的人。

 他們的平均用戶畫像是:年齡比較大,對動畫片這種“小孩子”的東西也抱著一種不屑一顧的心態。

 成年人也開始喜歡動漫周邊,是21世紀之後的事情。

 本質上,客戶群體還是這批跟著動漫產業長大的七零八零後。

 精確定位消費者身份十分重要,安夏不會再犯電子鬧鐘的同款錯誤。

 安夏盯著孩之寶給的授權範圍,琢磨了一會兒,她又做了一批鬧鐘。

 鬧鐘顯示時間的地方是個基座,在基座上立著一塊牌子,一面是汽車人,一面是霸天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