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槐序 作品

第 140 章

李泰的動作很快,沒幾天就把調查結果帶了過來, 其中還有一份明顯紙張泛黃, 墨跡褪色,還有許多壓痕折印,一看就十分有年代感的卷宗。

李承乾一一翻看著,大多數東西與李元亨所說差不多。他的手指在字裡行間緩緩劃過,突然在某一行上頓住:“宅子失火,死者十六人,消息確定嗎?”

“確定。這資料我是讓人從衙門的檔案卷宗中翻出來的。”

李承乾微怔:“衙門?”

“對,衙門。”李泰坐下喝了口水繼續說,“大哥,當年大火之事鬧得很大,死亡十多人。附近鄰里流言不斷,有說是宅子風水不好的;有說是被冤魂索命的;還有說是遭遇匪徒的。

“不管是哪一種,總歸是滅門慘案,官府自然會派人調查。說實話,十幾個人,如果是意外失火,不可能沒一個逃出來,這不符合常理。”

李承乾點頭:“主子僕婢十幾個人不可能全在一個屋,火勢也不可能瞬間遍佈整個宅子。”

“對。仵作驗屍後發現,其中兩人身上還有利刃傷口,餘者應該也被下了藥,所以她們逃不了,無人生還。並且宅中財物有許多翻動痕跡,官府根據這些最後定性為匪徒劫財害命。

“大哥也知彼時阿翁繼位不過一年,天下還處於前朝末年的動盪之中。百姓為了生存,落草為寇者眾,殺燒搶奪者眾。盜匪反賊無數,更有諸多割據勢力,彼此針對,大小動作不斷。長安並不如現在安穩。”

確實。以那時的情況,說是匪徒謀財害命完全行得通。

李承乾指了指檔案上的文字:“十六具屍體,明面上的十四人。十三個大人,一個剛出生的孩子。另外還有兩具不足月的男嬰是埋在院中的。對嗎?”

“對。卷宗是這麼寫的。衙門的卷宗,應該不會有錯。”

李承乾手指在十六具屍體上輕輕敲了敲,十六,數目不對。他又問:“這份卷宗都有誰查過?”

“無人查過。”李泰輕笑,“大哥也看到這份卷宗是什麼樣子,你覺得這像是被經常整理維護的嗎?這是滅門慘案,還是與匪徒相關。因而當初主要負責此事的是刑部而非長安衙門。

“卷宗是存放在刑部的。刑部卷宗不是誰都有資格查看。況且刑部的卷宗不少,以三年一個區間。武德元年與武德三年的所有卷宗放在一塊。這一塊的卷宗按性質嚴重程度以及牽扯人員身份等進行分類。

“這份,大概覺得死的是幾個平民,而且早已結案定性,被放在最裡面。那裡一堆卷宗,全是不太重要的。也沒有很好的整理,全部囤在一起。還因為常年無人管,積壓了許多灰塵。我們費了許多工夫才從犄角旮旯裡翻出來。”

李泰攤手:“大哥覺得就這種情況,可能被人查看過嗎?而且倘若他們當真看過,大概會如我一樣把卷宗拿走,不會扔在那裡。畢竟這樣陳年堆積的卷宗,偷偷順走一份,並不會引起他人注意,或許都不會有人知曉。”

李承乾點頭:“宋清他們的人沒有查閱的權利。八叔只敢把疑點告訴我,不敢深查,便也不敢去翻看。從他給的資料可以看出,他的消息都是自宅子附近百姓口中得來,並不完全正確,與真實情況有出入。而三弟……”

李泰一嘆,接著道:“或許是因為心虛,或許是怕漏了痕跡,他同樣不敢去。”

不論李元亨還是李恪,都與刑部毫無交集,貿然去刑部查卷宗,必然會惹人眼。李泰不同,他是拿著李承乾的令牌去的。

李承乾從十歲上就開始被李世民帶著理政了。各個衙門都接觸了一遍。找個名目派李泰前往,只說幫李承乾辦點事,並不突兀。而那些官員看在太子令牌以及李泰的身份上,也不會一直盯著他。

他不但能名正言順的進入,自由度還很高,比李元亨李恪都要有優勢。

李泰看向李承乾:“大哥,我們現在怎麼辦?”

李承乾重新翻看卷宗,一遍一遍又一遍,良久,他合上所有資料:“我還有些疑點。這些東西主要查的是宅子,你再幫我查查寺院。另外,我去找阿翁與阿孃聊聊天,旁敲側擊一下,看能不能發現點別的信息。”

“好。”李泰應下,卻又有些猶疑,“還是不告訴阿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