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虎林心怡 作品

第656章 誘餌!

“我也不是不信任是,實在是這筆錢數額巨大,是老胡這些年來在我們百興典當行最大的一筆交易了......”典當行是"借款給以個人財產作質押者之機構"。

  將典當行界定為典當商,認為"典當商是從事以個人財產質押借貸生意的"。

  典當商指任何一個全部或者部分從事以個人財產質押擔保、或者以押金或出賣個人財產作為擔保、或者以買賣個人財產作為擔保而放貸生意的人。

  典當商指任何從事以押金或個人財產質押、或者以出賣個人財產作為還款保證而提供貸款的個人、合夥、組織或者公司。"

  不同地區對典當行的要求和規定也不一樣。

  有的地方開有一家店鋪,以買賣貨物或者動產、或者以貨物或動產質押發放貸款的人就叫典當行。

  有的地方典當商的住所和倉庫或者其他做生意的場所或進行交易的場所也叫典當行。

  有一些國家典當行屬於官方授權的六類信貸機構之一,在國外其官方名稱為"市政信貸銀行"。

  作為信貸機構的包括銀行、互助或合作銀行、儲蓄節儉機構、市政信貸銀行、財務公司和特殊金融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