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清河楊音韻 作品

第二十章 孩子,咱回家

  老秀才給倆人倒了茶水,“大栓子,我跟你說了多少次,想給我送東西,帶點家裡的舊報紙和書冊子就行,吃的喝的我不能收。”

  “呵呵,您是我叔,送倆雞蛋不礙事的。”

  寒暄過後,陳大栓直奔正題,“叔,我家孩子想把烏雞山承包下來,這不找您商量。”

  “承包烏雞山!?”

  老秀才嚇了一跳,“大栓子,你沒和我開玩笑吧。”

  陳清河說:“二爺爺,哪有拿錢開玩笑的。前段時間我賺了點錢,想在烏雞山搞種植。”

  “你搞種植?”

  老秀才看向陳清河的眼神中,帶著些不屑。

  陳清河的混蛋行為,在全村都出了名的,想當年他家養的一窩雞,就是被陳清河給偷走。

  作為秀才出身的文化人,他不屑於罵街,只能吃個啞巴虧。

  陳清河尷尬笑著說:“二爺爺,以前我不懂事,您別和我一般見識。”

  “這點雞蛋您先收著,趕明兒我去趕集,一定給您買幾隻下蛋的母雞。”

  “罷了。”

  老秀才見他道歉,也沒有計較。

  “不是我記仇,而是烏雞山土壤貧瘠,只能種一種果樹什麼的,你租下來也是虧啊。”

  陳清河笑著說:“這您甭管,我既然願意租,肯定就有利用它的辦法。”

  “所有的山體,都是三年起租,你準備租多少年啊?”

  “二十年。”

  山體二十年租賃的合同,和別的合同都不一樣。

  如果少於二十年,村裡在期限滿了以後,可以將土地收回。

  但租賃二十年以後,陳清河享有一個很重要的優惠政策——優先原價續租。

  也就是說,無論多少年過去,只要陳清河不主動選擇退租,那麼兩百塊的價格,這座山他可以一直租下去。

  老秀才嚇了一跳,“二十年,那可是兩千塊錢,你家裡有這麼多錢麼!?”

  陳清河篤定說:“咱們今天籤合同,三天之內一準把錢送到。”

  老秀才皺著眉頭說:“如果提前籤合同,按照規矩你是要拿東西做抵押的。”